新型非法集资犯罪案件证明理论的实践展开 贝金欣; 胡图 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厅; 清华大学法学院;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检察院 摘要:当前新型非法集资犯罪增多,证据庞杂,指控与证明犯罪难度加大。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中具有主导责任,应当全面贯彻实施证据裁判原则,以犯罪构成要件事实为基础,以指控犯罪思路为指引,逐层展开确定证明对象,加强引导侦查取证,科学构建证明体系,优化举证模式,有力指控与证明犯罪。大数据技术的进步,促进侦查取证和证明犯罪方式手段的变革,需要结合理论和实践,进一步完善相关证据规则。 注: 保护知识产权,如需阅读全文请联系人民检察杂志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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