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急见刊

我国税权宪定的思路与格局——基于金砖国家的经验

谭波 河南工业大学法学院; 河南郑州450001

摘要:税权宪定是我国税权法定后的深层次目标,是强化地方主动性、积极性的重要抓手,也是落实宪法精神和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重要基石。通过对比同为新兴市场国家的金砖国家宪法中有关税权的规定,探讨税权宪定的理论前提,最终阐述我国宪法应然的税权态度。在整个理论体系和逻辑层面,论证了税权宪定应有的思路与格局:近期实现宪法条款的微调,并辅之以必要的宪法解释;远期则考虑在宪法设立专门章节,实现宪法对财税基本制度的统括式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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