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急见刊

土地发展权配置与转移理论对我国宅基地改革的启示

张占录; 张雅婷; 姚艳; 赵茜宇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北京100872; 农业农村部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北京100081; 四川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成都610065

摘要:土地发展权理论均衡发展的理念既有助于解决土地利用中行政干预产生的副外部性,还尊重土地未来价值的实现,可为解决宅基地利用中“超量”与“不足”的矛盾提供新思路。土地发展权理论适用于我国宅基地管理的现状,宅基地发展权可以按市场竞租曲线、平均和综合要素配置。按市场竞租曲线配置模式下发展权配置达到帕累托最优,不产生发展权的转移;平均配置更多地追求社会公平,但易造成效率的损失;按综合要素配置是市场竞租曲线配置基础上考虑社会发展价值取向的结果。"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体现出一定的发展权配置与转移思想,宅基地发展权的配置与转移既要承认集体和农民获取宅基地增值收益的权利,也应防范其攫取非个人劳动产生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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