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急见刊

房地产投资信托的税收制度改革刍议

陈熔 华东政法大学; 上海200042

摘要:房地产投资信托(REITs)作为特殊的房地产投资基金,需要建立完善的法律体系,对其进行合理的引导与规范,从而实现房地产业与信托业的理性发展。法律体系中税收法律制度对于REITS的发展至关重要,但现行税收制度过于宏观,对我国现行房地产投资信托存在优惠缺失与双重征税等问题。为改变这一局面,我国“十三五”规划提出建立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试点,而试点急需辅之以行之有效的税收制度及相应理论,才可打破信托在房地产投资中举步维艰的局面。事实上,信托法中的“导管理论”与税法的“实质课税原则”都为REITs的税收制度改革提供了理论基础,再结合税收制度的现状和对域外REITs税收待遇的考察,具化REITs在我国发展中的税法瓶颈,实现我国信托税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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