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急见刊

法人人格否认制度适用对象研究

谭贵华 西南政法大学统筹城乡发展制度创新研究院

摘要:自2005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正式引入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以来,该制度在司法实践中得到了积极应用。[1]但与此同时,由于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自身的复杂性和相关立法规定的原则性,这项制度在适用中亦出现了不少新的情况以及需要进一步厘清的问题。例如,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法人格否认”包含两层基本含义:一是否认公司的独立法人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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