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急见刊

论行政性垄断的法律规制:以内工商处罚字[2014]001号为分析对象

郜永昌 西南政法大学

摘要:反垄断法素有“经济宪法”的美誉,旨在维护合理公平的市场竞争秩序。垄断行为可分为市场垄断与行政垄断,相对于市场垄断而言,行政垄断的治理难度更大。治理行政垄断无非有两种路径:第一,通过反垄断行政执法纠正经营者的垄断行为,目前执法对象是经营者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或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第二,由受垄断行为影响的当事人(其他经营者、消费者)通过行政诉讼或民事诉讼达到纠正经营者垄断行为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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