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急见刊

论原告股东诉讼费用补偿制度

刘金华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

摘要:<正>所谓原告股东诉讼费用的补偿,是指原告股东胜诉后,法院应当在判决中确定由被告承担案件受理费和其他法定的诉讼费用。一般来说,民事诉讼费用承担的基本原则是,诉讼费用由败诉的当事人负担。在某些情况下,法院可能也会判决败诉的当事人承担胜诉方的律师费用。这样,即使一方当事人在诉讼中支付诉讼费用和律师费,也可能通过赔偿或补偿

注: 保护知识产权,如需阅读全文请联系司法改革论评杂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