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急见刊

缅甸联邦共和国领海及海域法

翁艳; 张伟玉 中缅油气管道项目东南亚原油/天然气管道有限公司; 清华大学一带一路战略研究院

摘要:(联邦议会2017年第14号法令)2017年7月17日(缅历1379年4月24日)联邦议会颁布本法。第一章名词及释义第一条本法称为《缅甸联邦共和国领海及海域法》。第二条本法涉及的下列名词作如下解释:(一)国家:指缅甸联邦共和国。(二)政府:指缅甸联邦共和国联邦政府。(三)相关部委:指联邦政府委任的联邦部委。(四)海域:指包括领海、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在内的国家相关海域。(五)基线:指本法附录一中规定的基线。(六)内海:指自领海基线向陆地一侧的水域。(七)外国人:指公民、客籍公民或入籍公民之外的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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