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急见刊

关于地租问题的假说(上)--资本转嫁

张瑞红; 辛瑞纳; 张琛武 晋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山西晋中030600; 山西医科大学药学院; 山西太原030001; 山西国新晋药集团有限公司; 山西太原030032

摘要:资本主义时代,地租的内涵已经改变,劳动者不再直面土地所有者,土地所有者和农业资本家在契约合理的原则下直接缔结契约进而确立地租关系。农业资本家以地租预付为代价获得土地的经营权,并将地租作为成本的一部分最终转嫁给消费者。由此,通过对地租的演绎分析,归纳总结出一种新的资本运动形式,即资本转嫁。通过探讨资本转嫁在非地租要素中的应用,分析资本转嫁和资本转移的辩证关系,进而明确成本的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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