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清报律》刍议 贾岩 济南大学学报社科版编辑部; 山东济南; 250022 摘要:《大清报律》是晚清政府为适应“新政”需要,仿照欧美、日本等报律而制定修成的新闻律法。立法主体和法律文本比较完备和规范,确立了报业活动应遵循的一般原则,并得以在全国范围内颁布实施,为早期报业发展提供了一定的法律保障,是一部基本符合现代法律精神、较为成熟实用的新闻专律。 注: 保护知识产权,如需阅读全文请联系传播与版权杂志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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