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急见刊

探析我国民办高等教育快速发展的利与弊

郝淑新  2011-08-11

【论文关键词】 民办高等教育快速发展积极作用弊端

【论文摘要】 本文作者以民办高等教育现状为主线,从民办高等教育的发展概况着手,概述了我国目前快速发展民办高等教育的积极作用,并从社会作用、教学管理等方面详细分析了民办高等教育快速发展带来的负面作用。论述了引导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各项措施,使得在社会建设状态下发挥民办高等教育的积极作用。

二十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经济体制的巨大变革,改变、冲击了高等教育发展的社会环境,面对着对法律、经济、会计、金融、贸易等专业人才的大量缺乏,现有的高等教育已不能满足社会建设的需求,必须调整自身的结构层次和功能来适应整个社会的发展,此时民办高等教育则应运而生,及时补充了这种教育结构层次的不足,为不能进入高校学习的青年提供了学习的机会,在国家经济建设中也起到了相当的作用。

一、我国民办高等教育的发展概况

根据依据和标志不同,我国民办高等教育的发展阶段划分也有区别。主要有两种划分标准。其一是根据民办高等教育的合法性划分:1976—1986年复兴之初的合法性依附;1987—1998年对合法性的主动建构;1999年至今面临的合法性危机和对新的合法性诉求。其二种学界普遍承认的划分方法为:1978—1991的恢复期,以1982年宪法为标志;1992—1996的快速增长期,以《中国教育改革与发展纲要》为标志;1997年至今的规范发展期,以《社会力量办学条例》和《民办教育促进法》为标志。

随着我国经济制度的改革与发展,社会政治环境的变化,民办高等教育的发展划分四个阶段。

(一)1978-1991年初始化阶段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确立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中心路线,全国人民投入到经济建设的高潮中,使得各方面的专业人才缺乏,这种社会环境给民办高等教育的发展带来了契机。1982年11月,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所做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改草案的报告》中提出“两条腿”办教育的方针,1985年5月中共中央发布《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指出“地方要鼓励和指导国家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办学”。就是在这样的大方针、大政策环境下,民办高等教育获得了生长的条件。

(二)1992-1998年民办高等教育复兴阶段

1992年以后,随着改革开放进程的加速,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更多的要求高等教育协调同步发展。同年召开了中国共产党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大会报告指出“鼓励多渠道、多形式社会集资办学和民间办学,改变国家包办教育的做法”,1993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的《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规定“改变政府包揽办学的格局,逐步建立以政府办学为主体、社会各界共同办学的体制。” 1997年,国务院颁布《社会力量办学条例》,这是新中国第一个规范民办教育的行政法规,标志着中国民办教育进入了依法办学、依法管理、依法行政的新阶段。

(三)1999-2002年快速发展阶段

1998年后全国实行高等教育扩招,给民办高等教育的发展带来了很大的冲击,但也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民办高校在面临着巨大的生源危机的同时,凭借着特有的办学理念、灵活的办学机制能够快速的发展并壮大起来。

1999年夏天召开的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提出,要大力发展民办教育,决定在我国第十个五年计划期间,要基本形成以政府办学为主体,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共同发展的教育格局。截至2002年底,民办高等教育机构1202所。

(四)2002至今民办高等教育规范化发展阶段

2002年底,《民办教育促进法》的颁布标志着我国民办教育又进入了一个规范发展阶段。据统计,2003年全国各级各类民办学校(教育机构)共7万余所,在校生1416万人。其中,民办高等学校175所,在校生81万人;民办的其它高等教育机构1104所,注册学生100.40万人。以广东省为例,截止2006年底,广东省有105所高校(含高职高专),其中民办高校占23%,独立学院17所。2006年全省扩招提高33.5%,民办提高9.2%。全省在校生达108万,其中民办高校在校生19.5万。

《民办教育促进法》与《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的颁布,为民办高等教育的快速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证。民办教育一改以往“拾遗补缺”的地位,使得民办高校获得了独立的发展,为纳入国家教育体系提供了理论依据。

二、民办高等教育快速发展的积极作用

随着市场经济发展,我国原有的教育资源配置方式发生质变。民办教育凭借竞争机制,充分利用教育服务市场,在市场化运作中形成自己独特的办学模式和运行机制,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发挥着巨大的积极作用,成为中国教育进步的重要推动力量。

1、扩大了人民群众接受教育的机会,缓解了教育经费不足的矛盾;同时,它还以先进的办学理念和优胜劣汰的市场法则,给教育改革和发展注入生机和活力。党的十六大把“形成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确立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任务。所谓学习型社会包括三条标准:一是青少年受教育年限为11-12年;二是50%以上的成年人参加有计划的学习;三是85%以上的在职人员参加有组织的学习。民办高等教育灵活多样的办学机制可以提供这样的机会。

2、民办高校有自行安排人才培养方案的自由,所以在素质教育方案的实施上存在着较大的空间,对于开展素质教育存在着独特的优势。例如每学年教学计划的制定上,在考虑了国家整体教育方针的前提下,以适应社会发展需要来安排课程、学时,以社会需要为导向,加大实践教学力度。以广州大学松田学院为例,按照“宽口径、厚基础、强能力、高素质”培养目标的要求,采取“平台+模块”的课程结构体系的人才培养模式,要求教学计划总学时不超过2800,实践学时不得少于30%(含各种实验教学、实践环节等),必修课与选修课比例控制在6:4。

3、民办教育是一种选择教育。人们可以从各自需要出发,选择民办学校的条件、选择就读形式、选择教育的特色。由此可见,民办学校的发展增加了教育供给方式的多样化和选择性。民办高教一改以往的统一考试,统一招生入学的因定化方式,以多种形式的教育吸引各求学人员,例如自学考试、学历文凭考试、成人教育等多方面的渗入到了民办高教体系当中,民办高教的层次也在进一步的延伸,涵盖了包括独立本科、高等职业教育、自学考试辅导班等形式。随着民办高校办学条件的完善和成熟,将逐步实现包括研究生教育在内的全方位高等教育。

三、民办高等教育快速发展存在的弊端

近三十年的发展,民办高等教育走过了一条艰难而又充满希望的路,尤其是近五年的时间,民办高等教育的快度发展在发挥自身的作用的同时,又有些潜在的弊端也突显了出来。

1、民办高校的灵活的机制与僵化的管理之间的矛盾。

众所周知,民办学校的办学机制是机动灵活的,它在执行国家教育方针的前提下完全实行自主经营,可以依据学校的发展需求随时调整工作思路和运行机制。然而,有些学校机械的学习公办学校的管理模式,每天都对教职工的各项工作及规定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严格考核,所以教师每天工作就是为了应付各种检查评审。广东某高校教师实行“末位淘汰制”,即每学期末由学生、教研组进行量化审评排名,末位的教师将被无条件辞退,这种做法违反了教育规律,影响了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实际意义工作的进程。这种管理表面上看促成了严谨有序、高效快捷的工作态势,其实却限制了教师自我发挥的空间,束缚了教师个性的发展。

2、忽略长期教育目标、注重短期功利。

教育是一项长期的育人工程,它需要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我国民办高校普遍存在着教学督导制度不健全的现象,不能从长远利益出发实现教育目的,简单的追求经济利益。目前,有的民办教育机构的决策者从商家的利益出发,注重投入的时效性,每一期投入都希望有尽快的回报。殊不知培养人才不像加工产品那么容易。

部分地方由于“教育产业化”的认知误导,推卸增加教育投入的责任,甚至出现把教育推向市场的倾向,将会阻碍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除此以外,仍存在着某些个人行为,影响整所民办高校的教育目标。例如2005年四川省梓潼县一所民办学校校长利用办学之机,搞非法传销,该学校部分师生加入到该非法传销网络。这样以追求个人经济利益破坏教育长期目标的行为,在我国民办高校中屡见不鲜。

3、民办基本办学条件的核查工作不完整,虚假上报的现象严重,注重审批不注重管理,办学条件不够完善。民办高校内部管理机构冗重,关键岗位人员的任免承受意,法人财产权落实力度不到位。 以每年9月份进行了全国教育统计工作为例,辽宁省民办职业学院为了达到办学条件的规定指标,任意编造统计数据,虚报100%。。在未有任何投入的情况下,每年上报的统计数据时,都会在原有的基础上增加。对此,主管部门没有任何跟进检查措施。

民办高校的相当一部分教职工是由公办学校流动过来,特别是在民办高校中担任些重要的职位,就会将一些公办院校的办事风格、做法等强行套用在民办高校中实施,致使产生了“换人换岗新做法”的说法,即新上任的人员否定前一任的各项工作方法、措施,按照自己的工作思路开展工作,这样就造成了人力、物力的极大浪费和重复性工作,使本应连续性的工作出现断层,不利于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

4、夸大招生简单和广告宣传

北京青年报和新浪网做的关于是否被“民校黄金就业忽悠过的”联合调查中则显示,在参与调查者中有七成读者认为民校用就业为幌子的招生陷阱,而有超过一半的人有过这种上当经历。而在为何会被民校忽悠的选项中,有45%的人表示是被虚假宣传所蒙骗。最后,有88%的读者认为民校的所谓就业牌不可信,而且有64%的人认为就业灵活根本不是民校的特色,而已经演变成了不法学校为招揽生源的首选伎俩。

民办高等教育之所以在民众中有较差的口碑,与各民办高校本身的虚假宣传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就是因为自身的这种不诚信使得民办高等教育发展很长一段时间处于夹缝中。

为此,作为培养人的机构,学校应着眼于学生发展的长期目标,遵循教育规律,逐步提高学生的认知水平和道德品质,严禁一切急功近利思想影响教育的总体效果和长远目标。日前国家正以一种宏观调控的方式,积极采取措施,引导民办高等教育健康发展。

首先,作为刚刚发展起来的我国民办高校,要准确的做出自我评价,准备定位。国家教育部第25号令,自2007年2月10日起施行的《民办高等学校办学管理若干规定》中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五条就对于民办高校学生的管理、教学、教学督导做了明确的规定。民办高校应该利用灵活的办学机制,吸收并合理运用公办院校的经验,明确宗旨。在广州某独立学院的章程中指出学院的人才培养目标是“在具有必备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门知识的基础上,重点掌握从事本专业领域实际工作和研究工作的基本能力和基本技能,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的本科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其次,简化民办高校内部的办事程序,使全校以教学为中心,学校的管理干部要把为一线任课教师做好服务工作放在首位;任一教职工为教育教学工作顺利开展提供服务,加强师德建设。2006年8月底,广州大学松田学院开展机关作风改革,明确各公事的办事流程及各部门的职能,行政部门逐步理顺与各教学单位的关系,近半年的时间里分四个阶段进行,大大提高了办公效率,在师生中取得了较好的反响。

第三,我国民办高校快速发展,现已进入注重内涵发展的新阶段,其发展要务是优质办学,靠高水平、高质量的教育教学。不能因为办学之初条件不够优越就丧失信心;也不能因为办得不是高学历层次的教育就低标准凑合。应该牢固地树立优质化的办学理念,并坚定不移地坚持下去。

《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中从专业结构调整与专业认证、课程教材建设与资源共享、实践教学与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创新、教学团队与高水平老师队伍建设等五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确实保证高质量的教学顺利进行。

民办高校的快速发展要在保障高质量的教学实施的情况下,硬件、软件两手同时抓。一方面包括校园建设、实验室设备完善、藏书丰富的图书馆等等,以此高标准的硬件设施吸引生源。另一方面在教师、教材、管理等方面,这是衡量一所学校办学水平最重要的依据,也是民办高校办成名校,慢慢长成“参天大树”的根基。

注:

[1]清华大学教育研究所,1976年以后我国民办高等教育合法性变迁

[2]教育部网站,2005年07月28日

[3]教高[2007]1号文件,教育部,2007年1月22日

参考文献

[1]《中国教育报》,2003年10月20日第5版

[2]《中国教育报》2006年9月13日,赵一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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