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急见刊

关于浅论亚当•斯密的经济伦理思想及当代思考

佚名  2011-06-13

作者:孙丽萍师家生陈习琼

论文关键词:斯密问题经济伦理启示

论文摘要:“斯密问题”自德国的历史学派经济学家提出,已争论了二三百年,至今尚无定论,但如果把斯密的《国富论》和《道德情操论》结合起来考虑,把他的哲学和经济学思想看作一个完整的思想体系来探讨的话,“斯密问题”其实并不存在。本文对斯密的经济伦理思想进行梳理,分析“斯密问题”的源起及存在的意义,指出其对我国构建市场经济伦理制度方面的启示。

亚当·斯密是现代经济学之父,他对西方经济学理论的杰出贡献是他在1776年出版了《国民财富的性质及原因的研究》,简称为《国富论》,而在此巨著出版前的1759年他的《道德情操论》出版了。这两本著作凝集了斯密一生的心血,被认为影响人类历史进程的两部伟大著作。在我国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以来,《国富论》可说是家喻户晓,而他的《道德情操论》远不如《国富论》普及。其实,斯密本人把《道德情操论》看得远比《国富论》重要得多,他一生的大部分心血都倾注在对《道德情操论》的修订和完善上。从1759年首版到1790年去世,斯密对《道德情操论》先后进行了六次修改,而《国富论》恰恰是在对《道德情操论》修改的过程中完成的,我们没有理由推崇《国富论》,而忽略《道德情操论》,而应把两本书一起来解构。实际上,从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斯密的《国富论》是他的《道德情操论》的哲学课题的继续,《道德情操论》为《国富论》奠定了心理基础。没有《道德情操论》作为思想之根,是不会结出《国富论》这个丰硕之果的。本文追本溯源,把二者结合在一来探讨斯密的经济伦理思想。

1.斯密的经济伦理思想的主要内容

斯密的经济伦理思想,体现在他的《道德情操论》和《国富论》两本著作中,集中概括,就在于他对道德人和“经济人”的论述。

斯密在《道德情操论》中,论述人性原理。他认为,作为生物的人类,是由感情驱动的,是利他的,他把利他界定为“同情心”,这种“同情心”“来自人们的冲动和情操而不是来自其理性。”他说,每个人都有一个“内在的我”,起着“公正的旁观者”的作用,用一种不容忽视的声音去赞成或谴责我们自己的以及他人的行为。在这里,斯密把利他看成人性的特点,是与生俱来的。同时他论述利他心是人所共有的。“同人性中所有其它的原始感情一样,决不只是品行高尚的人才具备”,即使是“最大的恶棍,极其严重地违犯法律的人,也不会全然丧失同情心”。他论述所谓的“同情”,不仅包括为他人幸福而感到高兴的情感,同时包括当看到或想象别人的不幸时所产生的“哀他人之所哀”的感情。“正是这种多同情别人和少同情自己的感情,正是这种抑制自私和乐善好施的感情,构成尽善尽美的人性。”他把作为人的本性的这种同情心,看成是人类社会赖以维系、保持和谐的奥秘。斯密认为,人类社会由于人人具有利他的本性,会自发协调人们的行为,调整社会秩序,从而利他主义成为整合道德世界的统一原则。他认为,在自由的市场经济社会里,“‘个人’这一概念是随着相互的权力、责任和义务才形成的。道德规则不仅承认个人的尊严,也承认其相互关系。如果人类没有基本接受的道德规则的话,社会将会崩溃。”。由此,道德规则对整个社会秩序发挥着重要的制约作用,从而成为自由市场经济运行的基础和前提。

斯密在《国富论》中,提出“经济人”的假设,并作了系统的论述。“经济人”是经济活动中具有强烈利己心的个人,他以追求个人利益的最大化为动机,以攫取财富为目的。在《国富论》中,斯密描述到:“我们每天所需的食料和饮料,不是出自屠夫、酿酒家或烙面师的恩惠,而是出于他们自利的打算。我们不说唤起他们利他心的话,而说唤起他们利己心的话。我们不说自己有需要,而说对他们有利。”屠夫、酿酒家、烙面师都是在斯密笔下具有利己心的“经济人”。他把利己主义看作人的一种本能。既然人们都是出于利己心而与他人进行经济交易及其他形式的社会交往,那么,整个社会又何以能步入良性循环轨道呢?社会资源如何实现优化配置?接下来,斯密描述了市场机制自发调节最终能达到社会和谐。他写道:“由于每个个人都努力把他的资本尽可能用来支持国内产业,都努力管理国内产业,使其生产物的价值能达到最高程度,他就必然竭力使社会的年收人尽量增大起来。确实,他通常既不打算促进公共的利益,也不知道自己是在什么程度上促进那种利益。由于宁愿投资支持国内产业而不支持国外产业,他只是盘算他自己的安全;由于他管理产业的方式目的在于使其生产物的价值能达到最大程度,他所盘算的也只是他自己的利益。在这场合,像在其他许多场合一样,他受一只看不见的手的指导,去尽力达到一个并非他本意想要达到的目的。也并不因为事非出于本意,就对社会有害。他追求自己的利益,往往使他能比在真正出于本意的情况下更有效地促进社会的利益。”这表明一种思想,即自利的“经济人”追求个人利益的同时要受到一只“看不见的手”的制约,这只“看不见的手”就是自然秩序,就是经济活动中的自发竞争。这只“看不见的手”能使整个社会实现利己和利他、个人利益和社会利益的有机统一。在斯密看来,“经济人”的经济行为尽管出自自利的经济理性,但是,当他努力为自己的资本找到最有利于它的用途的时候,这只“看不见的手”使其自然而然地选择最有利于社会的资本用途,其追求自利的行为不自觉地向与他利、社会公利相一致的方向,从而有效地促进他利与社会公利的实现。

2.关于“斯密问题”源起及争论

“斯密问题”并非由斯密本人提出,而是德国的历史学派经济学家们提出的,对于谁是最早提出者,学界尚无一致意见。德国的历史学派经济学家卢约·布伦塔诺指出:“《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出版于1776年早期,我们知道,斯密在1759年出版了《道德情操论》一书,表明道德行为仅是那些唤起无所不知,公正的旁观者的同情心的行为……然而在《国富论》的研究中,他却完全同意了爱尔维修的观点,在书中,对人性、对自利是人类社会行为的唯一原动力的论述完全表达出来”。从其论述中可知,他指出斯密著作中存在矛盾和对立。这就是斯密在 《道德情操论》中描述了人性原理,即人具有同情心,是道德人,是利他的。而在《国富论》中,他又提出自然人的假设,人是利己的,他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国富论》和《道德情操论》基于人性认识基础上形成的对立和冲撞,掀起了关于“斯密问题”(也叫“斯密悖论”)的论争。

自从德国的历史学派发现并提出“斯密问题”以来,关于 “斯密难题”的争论,持续了二三百年,至今学界仍没有形成一致的看法。一直以来存在两种绝然相反的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斯密难题”存在,斯密思想是前后矛盾对立的。具有代表性的,如前苏联著名的经济学说史专家卢森贝提出“二元”说,斯密在《情操论》中研究的是道德世界,出发点是同情心;在《国富论》中研究的是经济世界,其出发点是利己主义,他没有把两个世界联系起来。fsl国内著名的经济学家陈其人在1985年指出:斯密既研究人的物质生活,又研究人的精神生活,研究精神生活时,他是唯心主义者,认为人总有一种抽象的同情心,这见于他较早的著作《道德情操论》;研究物质生活时,他是唯物主义者,认为物质生活受经济规律的支配,这见于他的代表著作《国富论》。第二种观点认为“斯密问题”其实不存在,斯密的思想体系的是前后一致的。国内著名经济学者陈岱孙指出:“我们认这个所谓二书中存在的‘亚当·斯密问题’,不是一个实际,而只是一个假象。”翻译过《道德情操论》的著名学者蒋自强也认同这一观点。万俊人指出的,“我们只要了解斯密时代的知识状况,并仔细解读斯密的这两部作品,所谓的‘斯密问题’并不构成真正意义上的问题。”也就是说,“斯密问题”在斯密本人那里并不存在,“斯密问题”的意义在于,斯密首先提出了经济与伦理之间存在着密切联系并以自身的方式解决了这一问题,从而实现早期自由市场经济社会的协调运转。 从关于这一问题的著述来看,越来越多的学者持后一种观点。笔者认为,如果把斯密经济伦理思想看作一个体系,而不是把它割裂开来的话,“斯密问题”其实不存在。就斯密自己看来,他的理论体系是一个密切联系的统一体,他认为自己是一个广义的哲学家,连著名的经济学家约瑟夫·熊彼特认为,经济学是一种与世界观分不开的学问。的确,在斯密的时代,经济学跟伦理学体系未分开,政治经济学是道德哲学的一个分支从属于道德哲学。斯密之后,近代学科开始分离发展,经济学和伦理学走上日益相互背离和相互疏离的道路,各自成为独立的学科,从而在现实中造成经济跟伦理关系的矛盾和紧张,使得在现代社会中存在物质生活的丰裕与精神生活的贫乏之间的矛盾和对立。如果这一问题不解决的话,势必影响市场经济有效运行基础,在现实中造成危害。我国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国家,不得不深入反思这一问题,并探讨解决之道。

斯密的《道德情操论》和《国富论》是划时代的著作,他的经济伦理思想为资本主义早期的市场经济的运行奠定自由法则,即使在今天,对我国市场经济制度的完善仍有重要的借鉴意义。对于自身,如何实现个人物质世界和精神世界的丰富、完整、统一,从而到达自身的和谐;对于社会,如何协调利己与利他、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之间的关系,从而实现社会和谐,应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中的一个重要的课题。斯密的经济伦理思想通过指出当时资本主义经济和伦理之间的统一性,论证了当时资本主义社会可以实现物质世界和精神世界的统一,个人利益和社会利益的一致,从而为从不同的方面解决当时的矛盾冲突提供了合理化的理论论证,也为我们今天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思考经济与伦理的复杂关系提供了理论前提。

3.关于我国建构市场经济伦理制度的思考

在我国长期计划经济年代,由于主流意识形态主张集体主义至上原则,大肆宣扬集体利益,贬抑个人利益,极大的压抑和扭曲了人们追求个人合法利益的心理,导致利己与利他不协调,从而不能有效调动个人的积极性、创造性,中国经济一直徘徊不前,人民生活水平提高不大。美籍学者孙隆基指出个人利益和社会利益之间不协调导致的后果,“户国人认为抹杀了个人,就可以造成无私的集体主义精神。这种效果,可能在革命时期出现过,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却有如纸上谈兵。现实生活中看到的是,抹杀个人,并没有促进集体的公益,徒然造成了个人的不发展而己。这种不发展状态,既没有私,也没有公,而是一种公与私两败俱伤的状态。”

自80年代以来,我国启动经济改革,并顺利实现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轨。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个体追求个人利益,社会利益也得到促进,在经济获得突飞猛进的增长的过程中,我们忽略市场伦理制度的构建,因此,在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人们的道德水平开始下降,见利忘义、惟利是图、金钱至上、损人利己等种种不良现象滋生蔓延,诚信缺失,假冒伪劣产品盛行,合同履约率逐年下降,利己和利他、个人利益和社会利益没有实现有机协调,在现实生活中导致严重后果,损害市场经济的健康成长。实现效率追求与道德追求的统一应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本质所在。解决这一问题,我们可以通过适度的伦理制度设置与建设,将主体的效率追求和道德追求协调起来,使自利与他利及社会公利实现统一,从而实现自身的和谐,并由此达到社会和谐。

关于经济伦理制度的构建,笔者认为,既不能单靠道德来规范,也不能单靠法律来约束。道德靠良心、内心的信念、社会舆论的力量、传统的习俗等来维持,它没有强制性,只是一种软约束,在经济利益的诱惑下,很容易土崩瓦解,起不到应有的惩戒作用。而法律具有强制性,可以起到事前的威慑和事后的惩戒作用,是硬约束,应两者结合起来建构,目前,我国构建市场经济伦理制度任务紧迫,在建构中,应把传统道德精髓与现代法治精神有机结合起来,把道德规范和法律制裁有机的结合起来。我国历史悠久,传统道德观念深深根植于国民思想中,塑造中国独特的民族性,它是中华民族的根,不能不弘扬。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