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急见刊

孝与中华民族精神

肖群忠  2009-09-03

摘 要:民族精神的核心内含是指一定民族的民族意识和积极的价值取向和社会信念。以这样的概念来思考中华民族精神,其包含的核心内容是:第一、炎黄子孙的强烈民族认同感和团结统一的民族归属意识。第二、爱国报国的国家意识。第三、天下为公的整体精神和责任意识。第四、爱好和平的和平主义。民族文化是孕育民族精神的母体和源泉。民族精神又是民族文化的主脉和风骨,集中体现了民族文化的内核与精华。孝在中华文化中是一个原发性、综合性的核心观念,孝是中国文化精神的源头和出发点。因此,孝是中华民族精神的渊薮。第一、孝是民族认同、民族团结、民族振兴的精神基础,是中华民族凝聚力的核心。第二,孝是爱国报国心的根源。第三、孝是天下为公的社会责任意识的源头。第四、孝是和平主义的渊泉。

关键词:孝 民族 精神

近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六大”将培育和弘扬民族精神作为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一项任务提出后,民族精神成了学术界的研究热点之一,学者们从不同角度对弘扬和培育中华民族精神提出了很好的意见。本文拟从孝这个中华文化的原发性、综合性的观念对中华民族精神的形成所发生的影响的角度谈谈自己的一些认识。什么是民族精神?中华民族精神的核心内含和精神实质是什么?孝为什么成为中华民族精神的渊泉?这将是本文所要探讨的。

什么是民族精神?王希恩在“关于民族精神的几点分析”[i]一文中对“民族精神”的含义所做的分析我认为是比较全面的。该文认为民族精神是个现代话语,尽管会有相近意义的表达,可在中国古代文献中是找不到这个词的。如同民族概念是近代传入中国的一样,中国人谈民族精神也始于近代, 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国际局势的巨变和改革开放以来出现的新情况,中国共产党人在大力提倡爱国主义的同时,也将弘扬民族精神提高到日益重要的地位。

民族精神的基点是民族。民族,可以指具有共同文化特征的人类群体,也可以指一国之内的全体人民。于是,民族精神可以指某一具体民族的精神,也可以指一个国家人民的精神,而在当代世界,人们所普遍提倡的,也是我们一般所指的是国家层面上的民族精神。我们不反对培养和弘扬具体民族的精神,但在世界还是以国家为基本利益单元,民族利益最终还需要国家维护和代表的时代,国家层面上的民族精神是更需要人们首先提倡的。因此,我们今天所说的民族精神是指中华民族这个大家庭的群体精神。 民族精神虽是一个抽象的概念,但分析起来还是由一些较具体的内容所构成,大致包含以下四种涵义。旺盛的民族活力:民族精神首先是一种精神状态,体现着民族的生机和活力;积极的价值取向和社会信念:民族精神是一个仅仅容纳正面涵义的概念。而积极的价值取向和社会信念就是决定民族精神正面意义的要素。民族要生存、要发展,离不开一定的精神信仰、道德要求和发展目标,一个没有精神信仰、道德要求和社会信念支撑的民族,是一个没有灵魂的民族、濒于死亡的民族。因此,积极的价值取向和社会信念是衡量民族精神的一个重要尺码。健康的民族意识:民族精神的基体是民族,因此民族精神离不开民族意识的支撑。民族意识实际上包括两个部分,一是民族认同,二是民族成员对民族利益和尊严的自觉感知。民族意识的一般表现是:具有明确的对“我族”与“他族”的感知,感情上有着对本民族事务的自觉关注和参与意识,在事关本民族利益和尊严的问题上有着无条件维护的冲动。在此意义上,民族意识是民族精神的基础。个性鲜明的民族性格:民族精神体现着一种人类文明的共性,但也具有鲜明的民族性格,否则那就不是“民族”精神了。

民族精神的这四个构成要素中,我认为最重要的是民族意识和积极的价值取向和社会信念。而旺盛的民族活力和个性鲜明的民族性格只是民族精神在群体精神面貌和群体人格上的凝结和体现。民族认同感和民族责任感是民族精神的基础,也是各种民族精神都具有的普遍的精神内含。而积极的价值取向和社会信念是一个民族特有的精神气质。本文主要是在民族意识和民族积极的价值取向和社会信念的意义上使用民族精神这个概念。

民族精神是时代精神与传统精神的有机统一。时代精神赋予民族精神发展的活力和动力,提供了民族精神的现实形态;传统精神为民族精神提供了深厚的历史底蕴,纵深规定着民族精神的现实形态。传统精神是一种历史的民族精神,它汇集了民族过去的历史、文化、意识的精华,构成了民族精神的主体。传统精神是民族精神中稳定的、连贯的东西,是民族精神的深层依据。正是这一深层依据使得一民族精神不同于另一民族精神,使得各民族精神保持了自己的相对独立性。同时,民族精神具有时代性。民族精神的价值就在于它能够随着时代的变化、随着民族实践的发展而发展,能够始终起到增强民族凝聚力,推动民族事业进步的作用。时代精神适应于现在时态的民族生存与发展的要求,是时代文明内在、深层的精髓与内核,是在一个时代起主导作用的精湛思想、最高指导原则。民族精神不是传统精神与时代精神简单相加、拼贴,而是二者相互磨合、整合的产物。因此,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必须在传统精神与时代精神的最佳契合点上进行。

从以这样的概念前提来思考中华民族的民族精神,其包含的核心内容是什么?学者们有不同的概括。如张岱年先生就曾把“厚德载物,自强不息”作为中华民族的精神。****同志在党的十六大报告中强调指出,面对世界范围各种思想文化的相互激荡,必须把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作为文化建设极为重要的任务。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民族精神,是中华民族生命机体中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华民族五千年来生生不息、不断发展壮大的精神动力,也是中国人民在未来的岁月里薪火相传、继往开来的强大精神动力。还有各种不同的表述,这里不一一列举。那么,以笔者浅薄的见解,我认为其核心内含似应包含如下几方面:

一、炎黄子孙的强烈民族认同感和团结统一的民族归属意识。

民族精神和民族意识既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民族精神包容于民族意识之中,并在诸多层次的民族意识中处于最高层次和核心位置。它一方面具有民族意识所具有的民族识别和认同功能,从而成为民族凝聚力的精神源泉;另一方面,民族精神又集中反映了一个民族的世界观和价值观,是该民族共同的精神支柱和凝聚力的思想核心,是剔除了民族意识中的消极成分的最优秀与最有价值的“精气神”。因此,民族精神的高扬有力地促进和带动着民族意识的强化和提升。同时,民族意识的自觉和清醒又是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的必要前提。缺乏民族意识的觉醒就谈不上对民族精神的弘扬和培育。如民族生存的意识会唤起人们救亡图存的爱国精神,民族发展的意识会唤起人们艰苦奋斗的创业精神。纵览中外历史,此类史例不胜枚举。“五·四”运动的伟大意义就在于将沉睡多年的东方巨龙从迷梦中唤醒,使它高举“民主与科学”的旗帜走上了民族自救与复兴的道路。“中华民族到了最危险的时候”这激昂的歌声几乎伴随着整个20世纪的中国,它穿透了每个中国人的灵魂,唤醒了蛰伏在中国人心底的民族之魂。

因此,我认为中华民族精神首先就表现为炎黄子孙的强烈民族认同感和团结统一的民族归属意识。中华民族是由56个民族组成的大家庭,但我们都认同我们是“龙的传人”,是炎黄子孙,同种同族,团结统一,共同发展始终是民族精神的主流。我国几千年的历史中,出现过相当长的大统一时期,也有不短的时期处于地方政权割据分裂状态。分裂给各族人民的经济发展造成很大破坏,给人民生活带来很大灾难。因此,追求团结统一和共同发展是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早在春秋战国时期,我国就出现了孔孟大一统思想,这种思想以华夏的统一为核心。到十六国南北朝时,少数民族的一些统治者,也提出过统一的思想,并为实现统一进行了不懈努力。此后,在中国历史上,特别是在分裂时期,不管其动因是什么,许多民族的统治者都以统一中华为己任,以建立统一的中华政权为最大的光荣。众所周知,除了汉族建立过统一的中华政权外,蒙古族、满族等少数民族也建立过长时期统一的政权。以中华统一为正常,以分裂为异常,已成为各民族的共识,这种共识为中华民族大一统思想的形成奠定了基础。

二、爱国报国的国家意识: 正如前述,民族精神虽然也包含各具体民族的精神,但这种民族精神也首先表现为整个中华民族的精神,这种精神往往集中体现于追求和维护一个统一而强大的国家为目的。因此,中华民族精神表现为各民族的爱国主义精神。我国各民族都无限热爱自己的家园,向往与自己有千丝万缕联系的中原地区。历史上,各民族所反映出的对中原地区的向心力,经过各族人民长期对中原地区以及广大边疆地区的共同开发、建设和保卫,形成了中华民族的爱国主义精神。正是在这种精神支撑下,我国历史上虽然有多次分裂,但统一始终是主流。特别是在近代历史上,虽有帝国主义列强的政治挑唆、物资利诱、武力威胁,但各民族人民始终坚守边疆,最终粉碎了帝国主义分裂中国的无数次阴谋,维护了祖国的统一。在长期反对帝国主义的斗争中,爱国主义精神是我国各民族深入人心的民族意识,是各民族共同建立和保卫祖国的强大动力。

三、天下为公的整体精神和责任意识。从《诗经》提出的“夙夜在公”,孔子的“因民之所利而利之”,墨子、董仲舒的“兴天下利,除天下害”,直到李觏的“以天下为务”,都是在不断地强调着一种为国家,为民族的整体精神。即使宋明理学,在剔除其为封建国家服务的消极一面之后,也可看出其中渗透着一种为国家,为民族的公利,而应牺牲个人私欲、私利的强烈要求。正是这些思想和原则千百年来一直影响和激励着无数仁人志士为国家、为民族、为整体勇于献身的精神。范仲淹的“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顾炎武的“天下兴亡,匹夫有责”;林则徐的“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趋避之”的诗句,无不是这种精神的充分而强烈的体现

四、爱好和平的和平主义。爱好和平的和平主义,不仅是中华民族精神长期以来的一种民族精神,而且体现为一种国民性。这种爱好和平,不仅体现在中华民族关系大家庭的各兄弟民族关系中,也体现在各个诸侯国之间的政治关系中。这种民族精神长期得以流传,至今仍然成为我们处理国家关系的基本准则。强调民族团结必然带来民族之间的和平主义。中华民族历来十分珍视民族团结,相互尊重各兄弟民族的风俗习惯,而且主张平等地对待其他民族,尤其是弱小民族,并与之和睦相处。早在先秦,思想家就提出了“亲仁善邻,国之宝也”的思想,反映了中华先民希望天下太平、同其他民族友好相处的愿望,表现出天下一家、与人为善的博大情怀。这种追求和平的风范,表明了中华民族对民族、国家利益的独特态度,即民族、国家整体利益的获得和维护只能建立在各兄弟民族之间的携手共进和各民族之间和睦相处的基础上,主张以道德为教化之本,以治理好自己的家园为前提,并在此基础上感化其他民族和国家,以达到“协和万邦”。这种态度使中华民族大家庭里各兄弟民族始终保持着持久的亲和力、感召力。维护和平、反对战争一直是中华民族的价值追求。早在前秦时期墨家就明确提出非战非攻的思想,儒家也强调信义和平的价值。我们的人民酷爱和平而反对战争,我们今天仍然为世界的和平发展而孜孜以求。

中华民族精神还包括很丰富的内含,如厚德载物的重德精神,自强不息的拚博精神,勤劳勇敢的国民美德、重义轻利的价值等等,但在我看来,民族精神作为一个民族的群体性的民族意识和价值取向其核心内含主要体现为上述四个方面。

民族精神是体现在该民族成员身上的一种主体精神,它是民族文化长期涵育的结果。因此可以说民族文化是孕育民族精神的母体和源泉。民族精神是民族文化的母体中升腾而出的最具象征意义的精神之光。一个民族的精神的形成与该民族生活的地理环境、社会历史背景、物质和制度文化均有或多或少的联系,但对民族精神发生直接影响的则是一个民族的精神文化。一个民族的文化陶冶和铸就着民族的心理和灵魂,从而承载和决定了其民族精神的底蕴;民族精神又是民族文化的主脉和风骨,集中体现了民族文化的内核与精华。

根据笔者的研究,孝在中华文化中是一个原性性、综合性的核心观念,孝是中国文化的显著特色,中国文化以儒学为核心,儒学以仁学为核心,而孝又为仁之根本,孝体现了儒学亲亲、尊尊、长长的基本精神,孝可以说是中国文化的核心。孝是纵贯天地人;祖先、父辈、己身、子孙;过去、现在与未来的纵向链条,也是中国一切人际与社会关系得以形成的的精神基础,对中国之宗教、哲学、伦理、政治、法律、教化、民众生活方式、艺术、民俗及国民性均有重要影响,因而是中国文化逻辑之网上的纽结,孝是中国文化精神的源头和出发点。据此,笔者认为孝是中华民族精神的渊薮。

一、孝是民族认同、民族团结、民族振兴的精神基础,是中华民族凝聚力的核心。

孝,最初的含义并不仅是指我们今天所说的“善事父母”的子德,而首先是建立在祖先崇拜基础上的“尊祖敬宗”的宗族道德,体现着一种返本报初的道德精神和“继志述事”的历史责任感。我们常常说对民族要行其大孝,那么,孝与民族之间的联系是怎样的?潘光旦先生1939年曾写过《论‘对民族行其大孝’》一文,揭示了两者的联系。他认为,从孝的基本精神中是可以衍伸出对民族的大孝,即为民族兴旺发展经济,创造文化,为民族尊严而死,为民族延续而生,促进民族进步和兴旺。

潘先生还认为“血统与道统是我们民族文化里最基本的两个观念”,而孝意识之所以是中华民族一般形态的凝聚力的核心,是由于一个民族的生存、繁衍和发展的潜在根系都是以血统为脉络,大宗小支分流下去的。那各宗各派各群人之间,贯穿通达人性人情的潜动力是孝意识。一个民族的今人与古人、领袖与民众、此处人与彼处人、本土人与侨外人之间,贯穿通达思想文化的潜动力还是孝意识。

如果每下一代人都对他上一代的父母施行孝道,甚至追踪纪念,那么,人们脑子里对祖先这一概念不仅不致遗忘或模糊,反而因了这由“孝”而起的情感的浓厚而使之深刻化。人们对于祖先概念深刻化,也就对血统的概念深刻化,血统关系就可以维系于永远。一如周人就明白孝意识对于族人的凝聚功用。最为典型的人物是辅佐周成王的摄政者、杰出政治家思想家周公。他最善于用追踪命根祭祖追孝的方法来统顺族人和抚顺四方,因为他明白:祭祖追孝一可张扬孝道,和颐天下民风;二可重述祖德,感天下臣民,同心相辅,绍兴其祖业,稳定其统治。

古来认为,人生不知父祖,此乃最大糊涂。美国耶鲁大学的著名华裔教授赵浩生先生祖籍中国河南,无论到哪里都庄重地宣称:“我是中国人!”1979年在人民日报社讲学,一开场便说:“我是解放前出国的,到现在虽然整整喝了三十一年的洋水,但是从出生到出国,我是吸取母亲和祖国文化的乳汁长大的。我的身体里流着的是中国人的血。血浓于水,还是百分之百的中国人。”在海外异域的中华儿女如此“念祖”“思根”,这自在情理之中。赤子之心,孝子之情。港、澳、台同胞来内地寻亲祭祖,侨居世界各地的华裔,不远万里,奔归祖国寻根,正是执着于命根之求的表现。有的为这“根”觅了几十年,寻了好多代,孜孜以求,从不懈怠。有的因种种原因不得归达祖国而饮恨终身、死不瞑目。散居于世界各地的炎黄子孙,纷纷来黄帝陵拜祭,虽年年岁岁人不同,但岁岁年年心相似,那就是追孝敬祖,因为黄帝是大中华民族共同的元祖。

人们常言的天下华人皆同胞,血缘亲情深似海,这种孝意识的潜在作用是无穷大的,也是无穷远的。古来中国人视报效祖国如同追孝先祖,是人世最大的孝义,最隆重的德行,也具最崇高的价值。对于当代中国人来说,孝是联结世界五千万华侨的心脉。认祖归宗,落叶归根,是中国人对自己的终极关怀,是其归依感的落脚之处。这是中国孝道文化产生的一种特殊感情。

实际上,在历史上,孝意识就曾经成为民族团结与融合的精神基础。在中国历史上血缘是解决民族矛盾,加速民族融合的手段。例如,夏、商、周三代变更,并没有引起民族间的仇杀,这是因为传说中的夏族、商族、周族出于同一祖先黄帝,同祖同宗,消除了民族融合的障碍。血缘成为民族粘合剂。不少封建统治者都在削弱异性势力的同时大封同性王,并用联姻方式结成血缘关系,达到统一。和亲嫁女,也是血缘统一的方式。甚至一些异性,异族入主中原建立政权,也伪造历史,宣称自己是黄帝之后。长期的历史积淀,中华民族便都成了炎黄子孙,承认自己是炎黄子孙,是对祖先的孝,而炎黄子孙又在东亚的土地上开创了自己的华夏文化,对这块土地、人民和文化传统的由衷的爱,又是爱国心的基础。兴族总是与爱国相联系的。

二,孝是爱国报国心的根源。

孝是爱国心的根源。中国人的爱国心不仅包含着对故乡土地的情感,而且包含着对祖先的崇拜。中国人不管走到世界哪里,都称自己是炎黄子孙,爱国也就是爱祖,这也是家国同构的血缘文化的主要特色。在中国,爱国心与孝联在一起或者说孝是爱国心的根源。

祖,作为人际关系的一种称谓,唐代著名学者孔颖达疏《诗经·大雅·生民》序时说:“祖者,始也,己所以始也。自父之父以上皆得称焉。”

国,作为一种政治区划名称,现代是为国家之称,在古代则含义不同。以周朝为例,周天子统治的大疆域称为“天下”(或作“四海”),而侯王的封地称“国”,卿大夫的封地称“家”。后来用国家为“天下”、“国”的统称与通称。

那么“祖”与“国”又如何联系到一起的呢?我们以为这是从“祖”兴思,由孝发脉的。“祖国”是从“祖籍”——祖先居住占籍生存养息的方域中演变而成的。从某种意义上说,“祖国”原本相对于身在异域的后代子孙而称其先祖所籍之国的。未有离开祖籍的人称自己的国家为“祖国”,这更带有念祖与爱国的感情色彩。

爱国即热爱祖国,缘亲祖而爱国。古人早有这样的推理论述。《礼记·大傅》:“自仁率亲等而上之至于祖,自义率祖顺而下之至于祢,是故人道亲亲也。亲亲故尊祖,尊祖故敬宗,敬宗故收族,收族故宗庙严,宗庙严故重社稷……”。我们知道,“社稷”旧时用作国家的代称。“重社稷”也就是重视国家、热爱国家的意思。爱国思想是亲亲感情的连锁效应,爱国主义是孝意识的演延结果。

我们说祖国缘祖而称,爱国是孝意识的演延结果,其又一佐证是古来还有“父母国”、“父母之邦”的说法。《孟子·万章》:“(孔子)去鲁,曰:‘迟迟吾行也,去父母国之道也。”《史记·仲尼弟子列传》:“夫鲁,坟墓所处,父母之国,国危如此,二三子何为莫出?”(唐)阎朝隐《奉和送金城公主适西蕃应制》诗云:“回瞻父母国,日出在东方。”关于“父母之邦”的叫法,古者常见,今者常闻。《论语·微子》:“枉道而事人,何必去父母之邦。”(唐)韩愈《后廿九日复上书》:“今天下一君,四海一国,舍乎此,则夷狄矣,去父母之邦矣!”鲁迅《坟·文化偏至论》:“邦国如是,奚能淹留?吾见放于父母之邦矣!”我们认为,“父母国”、“父母之邦”,即言父母所在方域、所在之国,也就是指自己所“根”之国,犹如“祖国”。

人非草木,亦非禽兽,怎能忘却“命根”呢?子女的“命根”是父母,父亲的“命根”是祖父母,祖父亲的“命根”是曾祖父母......最后,直追到中华民族之元祖——黄帝。而公孙轩辕氏是古今中国人的始祖,是居住在中国本土大陆上的所有的中国人的“命根”,也是海外异域的中华儿女的共同的“命根”。所以,寄居海外的中华儿女“念祖”、“思根”心切,不远千里万里回祖国探视亲人、扫祭祖墓、瞻仰黄帝陵。这是在情理之中的。寄居海外的中华儿女,有的是父辈就离开本土的,有的是祖辈就飘泊出海的,有的甚至在本土大陆上连“五服之亲”都没有了。然而,他们念念不忘祖国,为祖国独立、统一、领土完整和建设事业贡献智慧和财物。这是什么力量?这是何种情感?用现代的话说,是爱国精神,用孝学术语解释,这是赤子对祖国母亲的“孝养”,是贤孙对先祖的“追孝”。

三、孝是天下为公的社会责任意识的源头。

“立身”之孝引发忧世的情怀,报亲扬名之孝是孝子忠君爱国的动力。“夫孝,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孝经·开宗明义》)。身立然后方可言孝,而古代世界的“立身”,不外乎“立德、立言、立功”。这三者之间固有区别,但总体上来看,都已不再是局限于家庭内侍候父母的范围,而是一种社会的事业。众所周知,儒家对“立身”最为关注,宏道求道,成仁取义,以天下为己任,以兼济为目标,这是儒家始终不移的修身追求;而且儒家修身的目的也正在于治平,“古之欲明明德于天下者,先治其国;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欲诚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物格而后知至,知至而后意诚,意诚而后心正,心正而后身修,身修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大学》)。在此意义上,立身之孝就必然会导致先天下之忧而忧的国事关怀。

亲亲之孝也是其忧国爱民、慷慨赴国难的重要精神力量。孝讲敬顺,强调对父母的尊从,因而父母的教诲,在古代社会其权威性是不容置疑的,其影响则是终身的。岳飞母亲为勉儿子英勇抗金,在岳飞背上刺下“精忠报国”的故事,更是家喻户晓,感人至深。立身的重要内容和途径,光宗耀祖、以显父母的方式也只能是建功立业,实现“三不朽”的人生理想。对国家、民族的责任与奉献的动力原出于对父母与家族的责任。

古人立身行事,其促动原因当然是复杂的,其间既有各种偶然因素,也有现实功名利禄的引诱。不过,亲亲之教诲,自有种巨大的心灵震撼力。而善事父母之孝思,也实际上成为古代士人奋发进取的强大精神动力。其显著的例子如大史学家司马迁。他因为李陵辩护,惨遭宫刑;在“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历史环境下,司马迁所受的打击无疑是极为沉重的,“太上不辱先,其次不辱身”,而宫刑之祸即意味着两次受辱。于此,司马迁刻骨铭心,“仆以口语,遇遭此祸,重为乡党所戮笑,以污辱先人,亦何面目复上父母之墓乎。虽累百世,垢弥甚耳。是以肠一日而九回,居则忽忽若有所亡,出则不知其所往。每念斯耻,汗未尝不发背沾衣也。”而在此情况下,他之所以隐忍苟活,正为了了却父母的宿愿,完成尚未完成的《史记》。拿他自己的话说:“亦欲以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草创未就,会遭此祸,惜其不成,是以就极刑而无愠色,仆诚已著此书,藏之名山,传之其人,通邑大都,则仆偿前辱之责,虽万被戮,岂有悔哉”(《报任安书》)。

儒家所鼓吹的孝,其要义在于使父母安康快乐,为此子女的行为必须符合社会规范,其行为受到社会赞誉,方才会使父母在心理上感到极大安慰。此诚如《孝经·开宗明义》所说:“扬名后世,以显父母,孝之终也”。为此“扬名后世”,就必须兢兢业业,克己复礼,做好自己的本份工作。孝的悦亲含义,使得亲亲转化为社会尽责,孝成为“大公”的原始动力。此又诚如《吕氏春秋》所论:“人主孝则名章荣,下服听,天下誉;人臣孝则事君忠,处官廉,临难死;士民孝则耕耘疾,守战固,不罢北”(《孝行》)。经此转换,孝显然已超越了其固有的血缘圈子,是有益于社会为其旨归了。

四、孝是和平主义的渊泉

孝的伦理精神实质在笔者看来主要体现为爱与敬,爱的精神升华出了对他人、国家、民族的责任感,而敬与顺的伦理精神则培育出中国人追求和谐守礼温顺的价值原则。追求淡泊宁静、心身和谐,追求家庭和谐,追求人际和谐,家国和谐,这始终是中国人的内在心理需求和人生实践,如果把这种追求推广至与异族他国的关系上则体现为和平主义。

台湾学者杨懋春认为,爱好和平的国民性格也是由家族主义中产生的。他说:“我们第一个与家族主义有密切关系,互为因果的国民性格是爱好和平。”[ii]不仅要家庭和睦,人际和睦,更要和协万邦,天下一家,由爱亲敬亲,仁爱天下情怀自然生出反对冲突,反对战争的和平主义。无可否认,中国乃一爱好和平的民族。《尚书·尧典》说要“百姓昭明,协和万邦”。孔子说:“礼之用,和为贵”。《中庸》说:“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民间的俗语说:“家和万事兴。”又说:“和气致祥。”凡此种种,皆表示中国人之爱慕和平的特性。孙中山、林语堂都认为爱好和平、和平主义是中国国民性的主要特征。孙中山先生在其《三民主义·民族主义》中指出:“中国人几千年酷爱和平,都是出于天性,论到个人便重谦让,论到政治便说,‘不嗜杀人者能一之’。”“现在世界中的国家和民族,止有中国是讲和平,外国都是讲战争,主张帝国主义去灭亡人的国家。”林语堂先生认为这种和平主义与豁达大度,是老成温厚文化的标志,这是当代欧洲人所缺乏的,这种和平主义,来自于中国人对现世幸福的珍视,对人类生活的高度理解上,也得益于中国人宽容这一伟大品质[iii]。意大利人利玛窦认为中国人历来没有征服世界的野心,“他们满足于自己己有的东西,没有征服的野心。在这方面,他们和欧洲人很不相同。”[iv]中国思想自古重视和平,厌恶武力侵伐。中国人对于异族历来亦时常采取和平的手段,以自己的文化、德化、和亲等手段去同化他们。儒家最重视 “和”的原则,崇尚德化,排斥武力,赞成王道而反对霸道。道家崇尚自然,排斥人力,提倡和平更比儒家来的彻底。此外墨家亦倡兼爱非攻,主张博爱同情,反对暴力征服。这一切共同哺育了和平主义的国民性格。

总之,孝意识作为中国文化观念的源头和根本是中华民族精神的渊泉,我们应予以足够重视,这对于弘扬中华传统美德,振奋民族精神,增强民族自信心和凝聚力,有积极的借鉴作用。

[i] 《民族研究》(京)2003年第4期。

[ii] 杨懋春:“中国的家族主义与国民性格”,引自李亦园,杨国枢主编 《中国人的性格》,

台北桂冠图书公司1988年版第144页。

[iii] 林语堂:《中国人》,浙江人民出版社1988年10月版第42页━45页。

[iv] (意)利玛窦:《利玛窦中国札记》,中华书局1983年3月版第58━59页。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