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急见刊

百尺竿头 更进一步:纪念《中国经济史研究》创刊20周年笔谈(1)

赵德馨  2006-04-25

从《中国经济史研究》已发表的论文来看,相对古代、近代、现代各自成段、严格遵守各自时段界限文章的繁荣而言,打通古代与近代时限界线的文章,打通近代与现代时限界线的文章,打通古代、近代与现代时限界线通论中国经济史的文章(简称“破代”),少了一点。这种状况有待改进。因为这不利于中国经济史学科的进一步发展。

现在的情况是,一方面对中国经济史中古代、近代、现代三个部分的断代研究已取得重要成果,为将它们串通起来准备了前提条件。另一方面,中国经济史学的进一步发展,迫切要求打破古代、近代、现代的时间界限,成为一个整体的中国经济史。“破代”是中国经济史学发展到当前阶段的新要求。“破代”有许多好处。不“破代”会带来不少弊病。

历史本来就是通的,经济是延续的,前后相承,其间本无“代”。经济史学上的古代、近代和现代,是学者们划分出来的。这种划分虽有某些客观事实作依据,但终究属于主观范畴。因而是相对的,具体年代是可变动的。以“中国近代经济史”与“中国现代经济史”的划分而言,在高等学校里,经济学系大都以1949年为界(之前为近代,之后为现代),历史系大都以1919年为界(之前为近代,之后为现代)。1919—1949年这30年,在经济学系属中国近代经济史,在历史系属中国现代经济史。这是“代”的时限并非不可移,不可破的例证之一。经济发展的规律与历史走向,不因这种划分的改变而改变。

许多经济现象、经济事件与经济运动是长期延续的,或贯通于古代和近代,或贯通于近代和现代,或贯通于古代、近代和现代。研究这些经济运动,要求打破人们设定的古代、近代、现代的时间界限,使之“通”,才能获得对它们全过程的整体认识,才能认识其本质。如地主经济发生在古代,延续于近代,消灭于现代。欲认识其全过程,必打破古代、近代与现代的时限。又如资本主义经济萌生于古代,发展于近代,消灭于现代。故研究中国地主经济发展全过程者,研究中国资本主义经济发展全过程者,必打破古代、近代、现代之代界。在中国经济史上,这类情况(诸如商品经济、市场、货币……)举不胜举。在这个意义上,只有破除古代、近代、现代的时间界限,才有真正的中国经济史学,从学科发展的目标来说,我们追求的是将古代、近代、现代融通为一体的中国经济史。经济史学要求通,没有通,便没有中国经济史。

如果研究对象贯通几“代”,而研究者却将它限于一个“代”,那会看不到对象的整体与全过程,看不到它在整体与全过程中的方位,看不到对象演变的来龙去脉,前因后果,不知其头尾,便容易陷入“瞎子摸象”的境地。以中国生产要素的形成为例。它是从中国大地上有人类之时开始,一直延续到今日。若以古代为界,很可能将其形成时期止于1840年或此之前的某年或某个时期。若以近代为界,很可能认为它的形成时期始于1840年,止于1840年之后的某一年或某个时期。若以现代为界,很可能认为它的形成时期始于1949年,止于1949之后的某一年或某个时期。这类认识都与历史事实不符。以生产要素中的耕地而言,它从大约7000年前中国有农耕之时开始,逐步增加与改良,到1949年才有20多亿亩耕地。以生产要素中的劳动力而言,中国的劳动力,无论是其数量,体质,生产经验,以及在生产过程中形成的关于人与人关系、人与自然环境关系的意识,都是始于神州大地有人之日,而至今不止。其他如社会财富、资金、科技等等的发展,都不是以古代、近代、现代的“代”界(1840年、1919年、1949年等等)为界的。

再以中国经济现代化为例。它是一个始于19世纪中叶,至今仍在延续的历史过程。一些将它限于“近代”时限内的学者,以1949年为其终点,并将这个过程称之为“经济近代化”,以区别于“经济现代化”。另一些学者,将它限于“现代”时限之内,认为它始于上个世纪50年代或60年代,并称之为“经济现代化”,以区别于“经济近代化”。这类做法有“腰斩”经济现代化过程之嫌。还有一种现象颇有趣:凡是研究领域破古代与近代之界者,大都看到1840年之前中国经济中已有现代化的因素和向现代化发展的趋势,从而认定中国经济现代化有内因,有内在动力,有一定的社会经济条件,因而,中国经济现代化在总体上“嫁接型”,在个别领域是“移植型”。凡是只研究近代而不涉足于古代的,大都认为中国经济现代化是“移植型”,因而是“冲击一反应”论的支持者。由此可见,“破代”或不“破代”,对研究者认识历史事物影响甚大。

有一些经济现象,不是连续性的,却在历史上反复出现。对这类经济现象,只有破除“代”的界限,才能认清其本质。这里以着佃征粮为例。一些将研究领域限于近代的学者,看到太平天国境内有着佃交粮之事,便从佃户因此成了粮户,粮户就是土地所有者,推断太平天国实行耕者有其田的土地政策。“破代”的学者则发现清代初年有着佃交粮之事;抗日战争时期国民政府有着佃交粮的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初,在新解放区实行土地改革之前,也用过着佃交粮方法。仅仅从不同“代”(古代、近代、现代)与不同性质政权都实行过着佃征粮,便可以判断着佃交粮绝非什么耕者有其田政策。从不同“代”的不同性质政权实行着佃交粮原因的比较中,可以看出共同之处在于:因为战乱,地主离家出走,政府无法向这些地主征收钱粮,便改由向耕种这些地主土地的佃户征收。一到社会秩序稳定,地主回归原地,便又恢复到由地主交粮。着佃交粮只不过是一种临时的征收田粮方法。

打破“代”的界限,不仅有利于对不同时代中共存现象进行对比,以认识不同时代中这些事物的特征与本质,更有利于认识中国经济发展的全过程,发现中国经济的发展规律与特点,抽象出中国经济特有的理论,发挥中国经济史学的功能。经济规律和特点寓于经济演变长时段过程中,没有对长时段经济过程的研究,没有中国经济通史,便发现不了中国经济演变的规律和特点。不发现中国经济演变的规律与特点,便不可能有关于中国经济史的理论。而经济史学的社会功能,主要在于它所发现的规律、特点与理论。据此,建议《中国经济史研究》在继续发表断“代”的、短时段的、专题研究论文的同时,加强“破代”研究成果的组稿工作,为之倡导。如此,她必将进入一个新的阶段,新的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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