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急见刊

金融危机下中小出口企业贸易融资问题研究

佚名  2015-03-01

论文摘要:受金融危机影响,中小出口企业在贸易融资中陷入困境,如何帮助中小出口企业渡过难关,应从政府、金融机构、企业三个层面研究寻找解决中小出口企业贸易融资难问题。

论文关键词:中小出口企业,贸易融资,融资研究

自金融危机暴发以来,国内不少中小出口企业无法从银行得到正常贷款,许多外贸订单只能忍痛转让给其他企业生产;而中小出口企业从银行贷款的时间被进一步拖长,订单到手了,购买原材料的资金无法及时到位,只得向民间信贷借款,无形之中也降低了出口企业的经济效益;抵押和担保是银行对信息不透明的中小出口企业提供贷款时保护自己利益的重要工具,而中小出口企业本身资产较少,普遍缺乏可用于抵押担保的土地或房产等资产,即使中小出口企业手中握有订单,但银行仍需要有资产作抵押,因为担心订单最终不能变现;加上金融危机以来,国外不能及时付款的情况大幅增加,银行对出口以及国外信用证出现不信任,以往出口型企业的信用证融资手段遇到了阻力,也导致了中小出口企业借贷效率大大降低。综上,融资难已成为制约中小出口企业进一步发展的瓶颈。如果仍然依靠传统的融资方式显然难以筹集到企业发展所需资金,中小出口企业在目前金融危机的背景下,必须进行融资方式的转变,才能达到融资的目的。

一、贸易融资的主要优势

贸易融资是指基于商品交易中的存货、预付款、应收账款等资产,以该商品交易的现金流作为还款来源的融资,它与交易相匹配,有物权和应收账款作保障,关注交易自身的资金流,具有风险可控、收益较高的特点,更适合中小出口企业。

(一)对银行的优势

1.贸易融资与商品交易相匹配,安全性好

首先,贸易融资具有自偿性,风险较低。它是以真实交易为基础,所产生的现金流量在金额和时间上与贸易项下放款相吻合,从还款金额和还款时间上保证了贸易项下放款的回收,具有一定的自偿性,相应提高中小企业的偿债能力。

其次,贸易融资与结算单据密切关联。在提供贸易融资的同时,银行往往可以控制与结算有关的商业单据或金融单据,其权力凭证或视为银行持有,或为银行所占有成为质押标的,构成对放款银行的一项额外担保,从而大大降低风险。

另外,贸易融资的违约损失相对传统贷款业务小。中小企业抗风险能力较弱,资金链条相对脆弱,因此,违约概率相对较高。但贸易融资还款来源主要是商品交易中的买方付款且往往采用信用证、保理或银行保函等工具,由金融机构提供担保。因此,当中小企业因自身还款能力不足出现违约时,如果买方资信良好,银行仍能通过监控买方付款、处置货权等多种途径,减少企业违约的实际损失。

2.贸易融资综合收益较高,盈利性好

贸易融资往往与结算环节紧密结合,绝大多数产品在充当融资手段的同时具有支付职能,兼具中间业务和资产业务特点。因此,在为中小企业提供贸易融资的同时,可增加中问业务收入,提高综合回报率;同时,贸易融资可以减少风险资本占用,提高经济资本回报率。考虑到融资过程中可能附加的银行信用、保险信用等因素,部分贸易融资产品的银行风险资产权重普遍低于一般贷款,属于风险节约型产品;贸易融资资产的流动性也较强,逾期率真实。

(二)对中小企业的优势

1.企业获取资金时问较短

中小企业受资金规模的限制,资金链始终处于较为紧张的状态,融资的时效性要求较强。传统的流动资金贷款要求银行对贷款企业的基本情况、财务指标、发展前景、信用记录、可抵押物或担保单位等各方面作出严格调查,审批过程及时问较长。而贸易融资与商品交易相匹配,只要调查清楚企业单笔贸易背景及企业信用记录,即可对企业放款,较好地满足了中小企业融资的时效性要求。

2.融资额度及资金调整方式较为灵活

由于贸易融资是建立在企业具有真实交易的基础上,企业融资量不受传统信贷授信规模的限制,可以每月根据交易量循环贷款,增加了企业融资额度;此外,资金调整方式灵活,可以根据企业具体需求确定贷款时问长度,最长期限是应收账款到期后加3个月,这延长了企业资金使用时间,有效地消除了企业的后顾之忧,大大增强了企业进入国际市场拓展业务的竞争力。

二、中小出口企业贸易融资存在的问题

贸易融资是以国际结算为依托、在国际结算的相关环节上提供的资金融通,进出口商选择的结算方式直接决定了贸易融资的种类和操作流程,通过结算环节的融资,加速了企业的资金周转,解决了企业应收账款或对外付款所面临的资金困境。但贸易融资是以国际贸易为基础,它不仅涉及到国内、国外两个贸易市场,涉及不同的法律规则及多方面复杂的环节,而且融合了与进出口环节紧密关联的银行和商业双重信用。相对于大型企业而言,中小企业的贸易融资面临更多的风险因素,因而面对更多的困难。

(一)中小企业国际贸易融资准入门槛过高、授信困难

各银行虽然都放宽了贸易融资业务的准入门槛,但却未将中小企业的贸易融资与大型企业的贸易融资区别对待,这造成了中小企业的贸易融资实际准入门槛仍然很高。例如,对于打包贷款,除了,要求企业有资信等级较高的银行开立的信用证正本,还需要确认有效的担保(保证或抵押),这对中小企业而言很难做到。一是符合银行担保要求的大企业不愿意承担为中小企业担保的风险。二是中小企业也难以提供适合的抵质押,大多数中小企业的土地属非有偿占用,缺乏作为设定抵押的条件和可供质押的凭证。企业的机器设备虽能用于抵押,但抵押率低,而且费用高、手续繁琐,不符合贸易融资方便快捷的特点。在担保不能落实的情况下,银行无法授予其融资额度。另外,银行部分融资管理人员不愿承担责

任,营销意识薄弱,对中小企业往往惜贷、怕贷,使中小出口企业的授信需求往往难以得到满足。

(二)审批程序繁多且缺乏标准

近年来,由于多变的国际金融形势,以及部分信用证发生垫款等问题,尤其是遭遇了世界性金融风暴后,使得部分银行业务人员认为国际贸易融资业务风险较大,甚至高于流动资金贷款。出于风险考虑,银行往往对贸易融资贷款制订出许多限制条件。目前各商业银行将贸易融资的业务审批等同于一般贷款业务的审批,而忽略了贸易融资业务特点,缺乏一套适合其特点的快速、高效的审批方法。由于贸易融资业务要求时间短,如一笔出口即期信用证业务,收汇时间一般为1个月内,因此将贸易融资业务按普通贷款审批方式处理,经常导致审批时间比贸易融资期限还长。

另外,银行普遍缺乏对各种融资形式的严格标准,业务操作流程不够规范,随意性较大,导致了中小企业申请贸易融资比普通流动资金贷款更难。同时,银行又缺乏企业信息明细资料,难以全面准确地了解分析企业实际情况。越来越多的审批环节,繁琐的经办手续和较长的平均操作时间,给企业实际办理业务造成了很大不便。

(三)国际贸易融资形式单一

我国在贸易融资方式种类上仍然是以传统的融资方式为主,即以信用证结算与融资相结合的方式为主,品种少,且功能单一。受技术等因素的限制,各商业银行的贸易融资方式基本上是千篇一律的形式简单的贸易贷款、打包贷款、票据贴现等,国际上新兴的保理、福费廷、仓单融资等则很少有银行开办,即使有也难以形成规模,很难满足那些积极参与国际市场的中小企业的需要。

(四)企业对贸易融资产品不熟悉

经营进出口业务的中小企业大多是由内销企业转变而来,员工综合素质较低,企业缺乏熟悉国际业务、银行业务和外贸业务的人才。在银行产品不断更新、新的贸易融资品种层出不穷的情况下,大多数中小企业未能很好地结合本企业实际,选择适合本企业业务特点的融资产品,加上银行和企业之间缺乏沟通,企业对各类融资产品无法灵活运用。这不仅提高了企业的经营成本,而且丧失了业务先机,造成

企业业务发展被动。

三、中小出口企业贸易融资难的成因分析

(一)中小企业自身原因

1.部分企业信用观念淡薄,偿债意识不足。有些企业以贸易为名,大量套取银行资金挪作他用,使贸易项下短期融资演变为流动资金贷款或固定资产贷款,造成银行资金回收困难。

2.国内多数进出口企业对贸易融资这些金融工具缺乏认识,不知道如何在进出口贸易中把结算与融资业务结合起来,不知道如何针对自身情况及贸易合同的特点安排融资以更有效地利用金融资源,因而失去了许多以低成本运用境内外资金的机会。

3.企业间相互拖欠贷款,债务关系复杂。我国企业之间相互拖欠贷款现象严重,逾期应收账款居高不下。据专业机构统计,在发达的市场经济中,企业间逾期应收账款发生额占贸易总额的0.25%一0.5%,而在我国,这一比率高达5%以上。企业间复杂的债务关系使我国银行开展贸易融资业务面临较大风险。

4.关联企业相互担保现象普遍存在,使担保的效用大大降低。如甲公司融资,乙公司提供担保;乙公司融资,甲公司提供担保,而甲乙公司又是关联企业,只要一家公司出现信用风险,所有关联企业会产生连锁反应,使得担保形同虚设。因此,银行在提供融资时只有要求有抵押品,但这有可能使企业因无法提供抵押而得不到资金融通,失去贸易机会。

(二)银行体系原因

1.银行对国际贸易融资业务的认识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商业银行高级管理人员对国际贸易融资业务缺乏深入了解,相关部门实际经验不足;二是商业银行国际业务所占比重相对较小,在机构、人才、客户等方面不占优势,以致大部分人认为与其花费大量人力、财力、物力去发展国际贸易融资不如集中精力抓好本币业务;三是对国际贸易融资的作用认识不足,认为国际贸易融资业务在整个信贷资产中

的数量少,作用不大。

2.银行开展国际贸易融资形式过于简单。目前,各家银行办理的业务主要以基本形式为主,如减免保证金开证、进出口押汇、出口打包放款等。而比较复杂的业务如保理和福费廷则相对较少,甚至有些地区尚未开展。在当前金融危机大背景下,我国企业经营的不确定性增加,信用风险整体上升,出口收汇风险进一步增强。在面临这些风险的同时也为我国银行开展新型的融资业务提供了巨大的挑战和

机遇。

3.银行缺乏对国际贸易融资有效的风险防范管理体系。虽然我国银行国际贸易融资业务有所发展,但与我国经济国际化进程相比,还有不小差距,大多数银行从业人员对国际贸易融资业务没有深入了解,不能有效配合和支持多种融资业务的发展和管理。另外,我国银行贸易融资的控制手段相对落后。目前我国银行在国际贸易融资业务的处理流程方面协调配合不够,缺乏统一管理,以致无法达到资源共享、监控风险、相互制约的目的。再次,我国国际贸易融资的无序竞争破坏了风险管理标准。我国开展国际贸易融资业务时间相对国外较短,市场尚不成熟,各种约束机制不健全。各银行为争取更大的市场份额,纷纷以优惠条件吸引客户,造成风险管理标准混乱。

四、中小出口企业贸易融资应采取的对策

(一)政府层面

1.健全国际贸易融资的相关法律法规。立法部门应该结合国际贸易实际工作和未来发展趋势,立足国情并与国际接轨,认真研究现有的法律法规,分析国际惯例与我国现行的法律环境之间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操作方案,规避业务中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使贸易融资法律法规体系尽快得到完善。

2.完善我国出口信贷体制。现行出口信贷体制还存在一定问题,如出口卖方信贷率单一、出口买方信贷的政策性地位未得到落实、出口信用保险体制改革滞后、出口信贷资金来源狭窄且不稳定等。针对这些问题,我国政府应尽快完善信贷体制,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对出口卖方信贷实行差别利率政策,二是创造条件大力发展出口信贷业务,三是加大出口信用保险体制改革,四是努力解决多渠道资金来源问题,以此缓解我国在国际贸易融资中所存在的资金不足问题。

3.大力发展出口信用保险。受金融危机的影响,国际市场买家拖欠、拒收和破产的风险明显加大,出口收汇风险成为我国中小出口企业面临的最大外部风险。这种情况下,出口信用保险就成为规避外贸风险、抵御金融风暴的“避风港”。出口信用保险具有促进出口、保障收汇、便利融资、开拓市场的作用。政府应采取相应措施,建立出口风险基金,将出口信用保险纳入风险管理体系,鼓励企业采取统保

方式提高抗风险能力。

(二)银行层面

1.构建国际贸易融资的风险管理体系。要做好贷前风险预测,严格审查和核定融资授信额度,控制操作风险;同时,要综合运用风险监控方法,确保对外向型企业风险资产监控的连续性和稳定性;还要建立完善的风险考核制度,进行事后监督和分析考核,供今后对客户核定授信额度时参考。

2.采取审贷分离政策。对出口信贷及担保项目严格审查,力求保证贷款的偿还。美国要求逐笔对贷款进行审查和决定,审查国外进口商的财产状况及资信情况。在日本,政府官员详细审查了解项目参与企业的情况,以保证其清偿能力。一旦贷款被批准,银行密切跟踪,保证对贷款人的执行进行持续监督,在出现拖欠贷款时及时采取行动。

3.建立适合中小企业特点的信用评估体系。针对大多数中小企业规模小、成立时间短、融资需求旺、频率高、额度小的特点,银行应制订适合中小企业特点的信用评估办法.使信用评级科学合理地反映中小企业的状况和偿债能力。在贸易融资业务中,客户正常贸易产生的现金流量是还款的第一来源,而客户的自身赢利能力是第二来源,贸易融资业务客户的信用等级评定标准应该有别于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客户的评级标准,应该根据贸易融资业务的特点制订专门的信用评级制度。银行应该为客户建立业务往来档案,根据客户的业务能力、交易对手资源及客户履约的信用记录评定其信用等级。同时,要建立中小企业信息库,收集中小企业产品情况、市场情况、进出口情况及资信情况等资料,改变信息不对称的情况。

(三)企业层面

1.树立风险成本意识,将出口风险成本纳人财务核算的范畴,将出口风险防范纳入外贸出口企业经营管理之中,同时密切银企合作,加强对应收账款的防范以及对客户资信的调查与管理,由商业信用向银行信用、国家信用转移。

2.利用好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和其他规避风险的途径。由于国际金融形势前景不明,海外买家的资信状况在发生着变化,即使过去履约纪录良好的老客户,也不能保证他们现在的信用评级没有下降,而中小外贸企业无力进行客户资信的调查。因此,国内企业应该考虑以更为谨慎的结算方式收汇,充分运用出口信用保险这一各国政府普遍采用的、符合世贸组织规则的政策性金融工具,减少企业收汇风险,同时运用国际保理、福费廷等新型结算方式,最大程度地规避海外信用风险。

3.培养中小企业贸易融资人才。国际贸易融资是一项知识面较广、技术性强、操作复杂的业务,要求从业人员有较高的业务素质。首先外贸企业要对业务人员进行国际贸易、国际金融、法律等相关知识的培训,使其了解银行的贸易融资产品,理解各类产品的特点;其次要在平时工作中注重对案例的总结,不断积累经验,尤其要精通旧际贸易知识和运输保险业务,密切关注国际贸易市场动态,了解掌握商品的行情变化,培养对国际贸易市场的洞察力,增强识别潜在风险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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