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急见刊

基于区域经济发展的高职教育改革探究

吴玉芳  2012-12-03

[论文关键词]区域经济高职教育校企合作

[论文摘要]高职教育与区域经济具有共生的密切关系。区域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为高职教育提供了健康可持续的发展基础和平台。高职教育受教育与经济两大规律的制约,必须协调好与区域经济的关系,找到适合教育规律和适应区域经济发展规律的发展平台,既满足经济发展的要求,又能充分发展自身。

高职教育是经济发展、科技进步的产物,也是经济发展的助推器。它为社会培养了大量的高技能型人才和高素质劳动者,对区域社会经济的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因此,内生于区域经济发展的高职教育如何更好地适应并服务于区域经济的发展,是一个重大的理论和现实课题。 一、高职教育必须为区域经济的发展而发展 高职教育的出现和迅速发展有着深刻的经济背景。20世纪六七十年代,由于产业结构的调整、新兴工业向传统工业的挑战、生产方式的转型以及新的管理制度的引进等原因,生产第一线迫切需要补充大批既懂理论又具有实践技能的技术应用型人才。传统的培养学术型、研究型人才的普通高校显然无法适应这一需要,甚至有一定的技能但文化理论准备不足的职业学校也不能适应这一要求。为此,各国的产业界强烈呼吁大力发展高职教育,培养高层次的职业人才,这是高职教育在世界发达国家迅速兴起、蓬勃发展的外部动力。实践证明,高职教育以其对生产制造和经济发展的日益显著的贡献,已经充分展现了其强大的生命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明确提出:“职业教育是国家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劳动就业的重要途径。”因此,职业教育具有双重属性。一方面,职业教育具有其他类型的教育所具有的一般属性,以培养社会需要的人才为己任;另一方面,职业教育又有自己的特殊属性,即与市场对人力资源的需求密切相连——直接为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劳动就业服务。作为职业教育较高层次的高职教育,其出发点和落脚点都应是区域的产业与行业发展以及地方的经济与社会发展。为此,高职教育要获得持续的发展,就必须为地方经济提供人才、技术、信息等各方面的服务,时刻把握好地方经济发展的方向,了解行业发展的需要。 近年来,我国高职教育发展迅速,但高职教育无论从数量上还是从质量上都远远不能适应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高职教育的发展还存在不少的制约因素。比如办学模式和投资体制、管理体制的单一性,大部分高职院校以地方政府主办为主,很少有企业作为学校主人翁的身份参与学校的建设;办学经费短缺,公办高职院校的办学经费主要来自于政府财政资金和学费收入,而政府对高职教育的投入极为有限;高职院校本身办学条件的欠缺,缺乏“双师型”教师,缺乏实践教学环节的实训场地;课程设置不合理,不能紧跟经济发展人才市场的需要,导致培养出来的人才不能适销对路。 因此,高职教育要真正发挥为区域经济发展服务的功能,就必须要从市场经济的需求出发,随着区域经济的发展变化而变化,并让区域经济发展的主体——企业参与高职教育办学。 二、建立行业、企业参与的办学新模式 当前我国高职教育办学模式仍然是沿用了普通高等教育的模式,政府是高职教育的主要举办者,行业和企业只是作为高职教育的一个不太重要的参与者而存在,学校主导特征明显。由此,企业仍然要有完备的人才培训机构,培训刚毕业的高职生,高职院校不断为学生的实训奔波并花巨资购买实训设备,造成了资源的浪费,高职教育真正为经济发展服务还有一定距离。高职教育要想真正肩负起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培养数以千万计的高技能人才的历史使命,走产学结合、校企合作的办学道路是必然的选择。 高职教育的目标是培养能胜任生产、建设、服务和管理一线岗位工作的高技能人才,这就对高技能人才的专业知识、职业技能、可持续发展能力和职业道德与素质等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必须与区域的相关企业合作,走产学结合的办学道路,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培养人才。目前,由于学校和企业各自利益的独立,校企合作大都停留在表面,具有实质性的彼此深度参与、渗透的较少。要真正做到校企合作,就必须打破学校和企业的利益障碍,校企形成共生的共同利益体。这种校企共同利益体形式可以是多样性的,可以是让企业参股,成为高职院校的主人;可以是企业对学校投资、捐赠,学校为合作企业输送急需的、适用的优秀员工。 事实上,我国行业举办(参与)职业教育具有良好的传统,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和各行业改革开放的深入推进,企业职业教育得到了很好的发展。以商业系统为例,全国各地纷纷设立商业学校、商业高等专科学校、商业干部管理学院甚至商学院,随着商业体制改革的深化和商业机构的多样化,为适应本系统人才培养工作的要求,全国各地商业系统又纷纷举办了职工培训机构和成人高校,并通过与有关综合性院校合作的形式,培养商业企业所需要的人才。总体而言由于贯彻了学用一体、供需对接的原则,招生和就业工作进展得十分顺利,对行业和企业的发展起到了很好的推动作用。20世纪90年代以后,由于经济转型和市场体制的建立,一大批国有大中型企业经营困难,一些行业企业办的职业教育实体——职工大学,高、中等专业学校纷纷被剥离、解体或下放,我国行业企业职业教育严重萎缩,即便是部分职业中等学校抓住了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的历史性机遇,升格为高等职业技术学院,但与企业的关系并不密切。国内外实践证明,行业企业参与高等职业教育,能更好、更有效地加强对学生专业知识、职业技能、可持续发展能力以及职业道德与素质的培养,对于以就业为导向的高职教育来说是至关重要的。而伴随着行业企业对高职教育办学参与程度的加深,高职院校的办学主导权要部分地发生转移,这是微观领域的高职教育办学模式发展的一个重要趋势。 当然,从国外企业主导职业教育发展的成功经验来看,行业企业是否参与职业教育、参与程度如何等,往往并不取决于职业院校的意志,而主要取决于该国职业教育发展过程中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文化传统以及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等。以德国“双元制”为例,德国企业历来有为社会培养人才的文化传统,德国也在职业教育发展实践中形成了支持和要求企业举办(参与)职业教育的法律法规,如联邦《职业教育法》、联邦《职业教育促进法》和《手工业条例》,税收优惠等政策,正是这些因素的共同作用,才造就了“双元制”的辉煌。由此可见,我国高职教育校企合作办学模式能否得以真正构建和实施,还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政府的推动和行业企业的主动积极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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