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急见刊

山西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的问题及对策

郝丰慧  2010-06-21

摘要:面对经济全球化的快速发展趋势,加快实施“走出去”的战略,既是山西进一步提高对外开放的内在要求,又是山西应对这一趋势的必然选择,同时也是山西提高自身国际竞争力的必由之路。文章将主要就山西实施“走出去”战略的问题及相关对策作一探讨。

关键词:山西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问题及对策

1山西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的问题

1.1山西企业自身所存在的问题

1.1.1山西企业观念存在误区

山西企业经营观念有偏差,有的企业认为跨国经营刚刚起步,从事跨国经营的时间短、经验少,只要“走出去”,在海外能够有立足之地,成绩就很不错了。有的认为,中国是发展中国家,山西的海外企业只能是小本经营,不可能高标准设立境外投资企业,因此,在经营战略和政策上,长期停留在小规模投资的经营阶段,往往是在境外建立小贸易点,达不到规模经营操作。

1.1.2山西企业实力不足

与国内经营相比较,山西企业开展海外经营需要付出额外的成本,因此需较强的实力。与西方跨国公司相比,山西企业实力比较薄弱,投资项目数量少,企业规模小,中小企业尤其突出。截止2000年年底,山西海外投资项目平均规模仅有100万美元左右。实力有限,不能不从许多方面妨碍企业“走出去”开展跨国经营。另外,几乎所有的山西企业跨国投资均面临资金困难。不少山西企业尤其是山西中小型企业资金实力薄弱,税收债务负担严重,承受风险能力低,再加上外汇短缺,融资渠道不畅,融资方式单一,即使拥有在海外很有发展前途的专有技术也无力进行跨国经营。跨国经营的企业也因资金有限影响其海外投资规模和研究开发工作,不少山西企业经过初期规模较小的试探性投资后就无财力进行大规模全面投资。

1.1.3山西企业缺乏跨国经营人才,经营管理水平不高

在海外创办企业要求具有大批高级的管理人才、科技人才、金融财会人才和法律人才,这些人才要能用外语处理有关业务和纠纷。按照这样的要求,山西海外企业干部队伍的素质和水平还有很大的差距。有些外汇经营管理人员经常抱有临时观念,缺乏跨国经营管理人员应有的素质,这主要是由于很多单位将外派员工到海外投资企业工作作为一种待遇,然而,山西省目前不少涉外项目的人员仍然不甚懂得国际贸易、WTO规则等方面的知识,不熟悉当地的社会和法律环境,不适应国际化经营需要。据山西省外经贸系统对外派出人员文化程度的调查,在海外企业从事经营管理的人员中,大学以上文化程度的只占33.7%,而中专以下的却占22.6%。以致山西海外企业经营业务难以顺利开展,影响企业经营管理水平的提高。

而且山西企业通常很难吸引一些高素质人才,与山西企业所处的地理环境、人文环境有关。很多高素质人才都希望去经济较发达地区和一些大城市中去发展,例如:北京、上海等。

1.1.4山西企业跨国经营管理体制不完善

山西企业海外投资经营水平不高且不具备明显的核心竞争优势和能力。在确定企业核心竞争优势的一些重要领域,如跨国经营管理体制方面问题很多。有些境外企业财务管理混乱,给国家资产安全和保值造成隐患,这突出表现在:①没有严格执行预算管理、资金管理等制度;②没有严格执行财务联检、大额用款报批等制度;③没有建立审计检查制度,包括年审和境外企业负责人离任审计等。

更严重的是,山西企业对外派出的人员没有一套管理政策,常出现员工在境外以本人名义注册企业、租房、开户、购置财产等情况,导致山西企业财产化公为私。

1.2政府层面存在的问题

1.2.1海外投资法规与政策滞后,山西企业“走出去”缺乏法律保障

中国尚无规范的对外投资法律,不仅导致境外投资缺乏总体规划和明确的投资导向,而且导致相关管理部门职责不清,相互扯皮,效率低下。并且,现有的部门规章、政策往往针对国有企业,已不适应当前境外投资主体多元化的客观实际,透明度也不够,难以为各类企业开展对外投资提供有效的法律保障。所以,山西企业要实施“走出去”战略很难。

1.2.2审批手续繁琐

目前,山西政府规定,山西国有企业到国外投资办企业,100万美元以下在省一级审批就可以,而民营企业跨国投资的审批要经过多部门(至少有商务部、国家经贸委、外汇管理局、国家计委、公安部等)、多层次(地方初审后报中央审批),手续繁琐,审批时间长,加上部门间的相互推诿,通常一个项目审批需要4~6个月,长的要花上一二年。在商机稍纵即逝的国际市场,这种做法严重影响了企业跨国投资的时机。

1.2.3政策支持措施不完善

目前,已经出台的配套政策,对境外投资企业在资金、外汇、出口退税等方面有一些鼓励措施,但力度还十分不够。而且有些政策至今迟迟没有落实。另外,现行的扶持政策仅适用于境外带料加工装配,而对中国经济长远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的资源开发型投资、技术研发型投资、市场开拓型投资却不在支持范围之内。

财政、税收、金融、外汇等政策支持力度不大且不尽完善。此外,除了太钢、太重等为数不多的几个大中型企业外,省内开展对外经营的多是一些中小企业。而山西政府在政策上对山西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的“弱”视,对大企业的照顾,使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在对外直接投资竞争中处在不利的地位。

1.2.4信息服务欠缺,境外投资信息不畅

目前,山西企业“走出去”面临的困难是信息不灵,境外信息渠道少,对国外有关法律、政策、投资环境知之不多,相关部门互联网站上能够查询到的有用信息不多,有关的研究、咨询机构较为分散,各种信息资源未能有效整合。目前,韩国、香港、日本、美国和新加坡等国家和地区都已在中国设立了政府的非营利性的专门机构,为其海外投资企业提供业务指南与信息咨询帮助,而山西境外投资服务网络还未建立起来。

1.2.5金融支持乏力,山西企业对外投资缺乏资金

(1)山西海外企业获得的资金支持力度还不够。山西海外企业由于长期低效率运行,基本不具备依靠自有资金发展对外直接投资的实力。而中国金融体系还很不健全,资本市场不发达,庞大的国有银行体系并未完全与国际接轨,相当长的时间内将被巨额的不良资产问题所困扰。因此,山西企业在实施“走出去”战略的过程中,金融系统难以发挥有效的作用。

(2)对国际商业融资的控制,阻碍了山西企业利用国际资金市场。境内投资者如果使用国际商业贷款进行境外投资,属于中国外债管理的范畴,需要国家计委的审批。对境内投资者的使用国际商业贷款进行境外投资的限制,实际上阻碍了山西企业对外部资金市场的利用,而利用外部资金市场,山西企业往往可以获得更有力的融资条件,对降低成本,提高其国际竞争力大有帮助。

(3)信用担保已经成为阻碍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的重大因素之一。首先,由于国内银行没有能力对拟议中的各类境外投资或其他经济技术合作项目进行风险评估,因此要求受保企业在担保行存放同等数额的现金作为抵押,不仅增大了企业开拓市场的难度,同时丧失了“信用担保”的意义;其次,尽管银行可根据国家最新政策降低担保抵押比例,但审批时间过长,手续繁琐,不仅山西企业成本加大,而且严重影响了山西企业的国际信誉和形象;再次,国内银行拒绝开具海外工程承包所需的备用信用证。 2山西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的对策

2.1山西企业自身的对策

2.1.1借鉴国际经验,组建实力雄厚的山西企业集团

境外市场的激烈竞争要求山西从事国际直接投资的企业具有相当的经济规模,以降低市场竞争度,形成协同竞争格局;而山西企业在市场国际化的实际竞争中,则表现为企业规模小,存在过度竞争或无序竞争。因此,在国际市场下,山西“走出去”企业的组织战略是培育一批经济实力雄厚,具有国际水平的大型企业,作为国际营销的主力,以充分利用国际市场所提供的规模经济潜力。

2.1.2大力培养跨国经营人才

管理是企业永恒的主题,山西企业也不例外。由于山西企业整体管理水平普遍偏低,当前必须强化山西海外企业的内部管理,强化海外企业的生存与发展力,加强山西海外企业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尽快提高科学决策水平,尽快建立和完善海外企业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然而,这些工作都需要人来执行和完成。所以说,国际企业之间的竞争实质是人才的竞争。兴许海外企业需要大量的复合型高素质人才,要求他们既要精通外语,熟悉国际惯例、国际市场,还要具备较高的管理技能、较强的公共关系技能和适应能力、强烈的开拓精神和献身精神。因此,一方面必须采取多种途径不拘一格地去发现和培养跨国经营人才;另一方面还要加强企业外派人员的在职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业务知识、国际经营技能和外语水平,使他们能尽快适应国际化经营的需要。

2.1.3要完善山西企业自身的经营管理体制,并注意借鉴国外的管理经验

山西跨国企业要彻底改革其管理体制,并尽快完善其经营管理体系。另外,要通过“走出去”,在境外投资,特别是在发达国家开展投资合作,要注意学习发达国家的先进管理经验,并将其运用到国内企业及境外投资管理中,以增强企业的竞争力。

2.1.4结合自身情况,发挥比较优势

山西企业在实施“走出去”战略时要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细分市场.并进行合理的市场定位。国际市场正由大众消费向个性化消费转变,个性化对专业化产品的需求正在增加,相对山西大企业来说,山西中小企业在提供专业化产品方面具有自己的优势。因此.在市场选择上山西中小企业可考虑有优势的个性化市场。

山西企业要想在国际竞争中站稳脚跟,除要实行低成本策略外,还要朝着“专、精、优、特”的方向发展,专注于某一、两个方面,形成专精优势,逐步转向以差异化策略来扩展国际市场。

2.2山西政府针对山西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所实施的对策

2.2.1要健全对外投资法律法规与政策体系

山西政府要建立和完善中国海外投资法律体系,并尽快制定“海外投资法”,改变山西企业从事国际化经营无法可依的局面。海外投资法规的健全和政策透明度的提高,将有效鼓励山西企业对海外投资的兴趣,保障他们的权益。

2.2.2应放宽审批手续

山西政府应对民营企业放宽审批政策,在项目审批中要减少环节、简化手续、提高效率、缩短时间,同时也要严格审批条件,保证境外投资项目的质量和效益。这不仅要依法推动海外投资企业主体的多元化,更要打破地区、行业、所有制的壁垒,让山西企业根据经济和理性进行重组,然后走向海外。

2.2.3建立和完善“走出去”促进和支持政策措施

山西政府应根据国家总体发展战略和经济发展的要求,对境外投资项目进行各种政策性鼓励。在引导山西企业用好现有鼓励措施的同时,山西政府应在财政、税收、金融信贷、外汇管理等政策方面,创造更为有利的海外投资环境和条件。充分运用中国在世贸组织中的权力,加强多边、双边经贸磋商,减少和排除境外各种贸易投资壁垒。另外,山西政府应鼓励各类有实力的山西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的扶持性政策,积极鼓励他们实施“走出去”,到海外寻求其新的发展机遇,并帮助他们做大做强,逐步形成山西跨国经营企业。

2.2.4加强对外投资信息服务体系建设

山西政府应吸收国外先进经验,可以在境外重点投资地区、投资集中地区设立山西政府驻外办事处,研究当地市场情况并将信息反馈到山西投资信息服务系统,由山西政府外经贸部门指导企业来该地区投资。在山西应设立独立的对外投资研究信息咨询中心或对外投资研究所。该中心专门收集、散发对外投资所需的各种信息,为对外投资提供咨询服务,包括介绍对外投资的投融资制度及审批程序,指导制定投资计划和投资合同,协助对东道国投资合作者的信息调查等。

2.2.5进一步完善海外投资金融服务体系

(1)加强银行的服务功能,构建完善的海外投资金融服务体系。中国几大专业银行在国际金融市场上有比较高的信誉,有它们的支持与合作,山西企业在国外的融资可能性就可以大大提高。银行应特别发挥其海外分支机构众多、国际市场信誉较高的优势,积极为山西跨国企业的建立和发展创造有利的金融环境。

(2)要释放对国际商业融资的控制。在国内的外汇资金相对有限的条件下,不可能大量从国内调剂外汇资金发展跨国企业。所以,除了尽可能采用多种方式

特别是非现汇投入方式发展山西跨国企业以外,还要努力采用东道国筹资或国际市场融资等方式解决山西跨国企业的资金需要,这也是利用国外资源的另一种有效的方法。

(3)要进一步完善为山西企业跨国经营提供的信用担保制度。因此,要大力加强金融、保险等行业同山西企业的联合与相互融合。对符合条件的山西企业,金融部门特别是几大专业银行一方面要尽可能为这类企业在海外的直接和间接融资创造有利条件。如提供信用担保、开具备用信用证、融资担保等。另外,要建立国外投资风险评估体系。银行应借鉴发达国家成功的经验,运用国际上通行的风险管理理念,建立海外投资风险评估系统。帮助“走出去”的山西企业分析风险,以防范投资风险。

2.2.6为海外投资提供保险

山西企业到海外投资办企业所遇到的风险将比国内大。面对海外投资的风险,除山西企业自身采取一些防范风险的措施外,山西政府也应当有所作为。借鉴其他国家的经验,可以成立山西海外投资保险机构,专门负责为山西的海外投资企业提供政治和经济等类别的保险。

通过以上分析,笔者认为山西企业发展到一定程度,应积极采取“走出去”战略,在全球范围内合理配置资源,从而获得规模经济或分散风险所产生的效益。但是,山西跨国企业仍需要注意许多问题,如对外投资处于起步阶段,大部分山西海外企业规模小、资金管理乏力等。因此,山西企业必须选择适应时代要求的跨国发展战略,山西政府也必须通过颁布各种鼓励跨国企业的法律法规,促使山西企业“走出去”的同时也能“走的好”,以此提高山西企业的国际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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