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急见刊

行为经济学和实验经济学的基础

丹尼尔·卡尼曼 弗农  2008-06-30

直到最近,经济学尚被普遍看作一种必须依赖于对现实世界的观察、而不能依靠在实验室里做受控制的实验来进行研究的非实验性科学。许多评论者发现受利己主义和理性决策所支配的“经济人”(homo oeconomicus)这一普遍假设存在局限性。然而,经济学研究已经开始朝着新的方向起飞。大量和日益增多的科学工作致力于对经济学传统的基本假设的经验检验和修改,特别是有关无限理性、纯粹利己主义和完全自治的假设。而且,目前的研究越来越依赖于来自实验室的新的实验数据,而不是从对实际经济的观察中所得到的传统的现场数据。最近的这些研究源于两个区别显著、但正趋于一致的传统:一是认知心理学中有关个人决策的理论和经验研究;二是以实验的方法对经济理论预言的检验。行为经济学和实验经济学已经跻身于经济学最活跃的领域之列。今年的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就是在这两个领域从事研究的前辈。

一、实验经济学的基础

传统上,经济学被看作一种完全依赖现场数据的非实验性科学。许多人认为,这一点是经济学作为一门科学继续发展的障碍。除非我们可以进行受控制的实验,否则对经济理论的检验将永远是有限的。仅仅根据现场数据,人们很难判断一个理论是否失败或何时失败,并正确地指出失败的原因。在理论与受控制的实验观察两者之间的反馈渠道在经济学中基本不存在。

一种新兴的、被称作“实验经济学”的研究领域的建立从根本上对这一观点提出了挑战。在受控制的实验室里,实验者以简单、抽象的形式模仿在市场和其他经济交往形式中出现的场景,以研究这些场景中的人类行为。这些实验的结果能在多大程度上推广并应用于市场环境,对此尚有争议。但是,微观经济行为的实验结果能为经济理论的发展提供重要信息。

早年已有前辈学者从事经济学的实验研究。50多年前,张伯伦(Chamberlin,1948)试图通过实验来检验新古典的完全竞争理论。约翰·纳什(John Nash)——1994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与他的同事通过设置一个实验对博弈论的预测能力进行了早期研究。

然而,毫无疑问,实验经济学的主要研究者是弗农·史密斯。史密斯不仅作出了最重要的早期贡献,而且始终是这一领域中的一个关键人物。他培养并联合了大批从事实验经济学研究的年轻人,其中成就最为卓越的当属查尔斯·普洛特(Charles Plot),他在这一领域也作出了重要贡献。

1.市场机制

弗农·史密斯的意义最重大的工作涉及市场机制。他对竞争性市场所做的创新性实验

(1962)、对不同拍卖形式的检验(1965,1976,1980),以及对“诱导价值法”(induced-value,1976)的设计,都为这一领域的研究奠定了基础。

史密斯第一篇实验文章的灵感来自张伯伦(1948)的课堂实验。当时,张伯伦是史密斯在哈佛大学的老师。他让实验参与者扮成一个虚构商品的买者和卖者,进行讨价还价。张伯伦认为实验结果证明标准新古典理论关于完全竞争市场的模型是错误的。

史密斯意识到,如果接受实验的人被放在一个与现实市场更加相似的场景中,张伯伦的结论将更加引人注目。于是,史密斯设置了一个实验,在一个“双向口头竞价”(double oral auction)中参与者被分成潜在的买者或卖者两个群体。买者和卖者的角色是随机分配的。为每个卖者提供一个单位将要出售的商品和一个保留价格v。卖者不允许以低于v的价格出售商品,而以p>v的价格出售,卖者可以获得p—v的收益。同理,每个买者也被分配了一个保留价w,这是他们允许购买的最高价格。

史密斯(1962)就此总结到:“只要共谋被禁止,所有的出价和交易都绝对公开……竞争性的均衡就很有可能实现。……供给和需求条件的变化引起每个时期交易量和成交价一般水平的变化。后者与竞争性价格理论的预言合理相符。”

为了检验与理论的一致是否纯属巧合,史密斯和其他的研究人员后来做了一系列相似的实验,实验结果反复证实了史密斯最初的结论。此外,史密斯和普洛特(1978)的合作研究还发现:市场制度确实重要。他们比较了当买者和卖者被允许在一个交易期内不断改变价格和在整个交易期内必须出示同一价格的实验。结果发现,后一方案向理论均衡价格的集中减慢了。与收集现场数据相反,实验方法得出的这个结论不可或缺:在以一种受控制的方式改变“市场制度”(本例中关于价格调整的规则)的同时,保持“市场环境”(本例中对保留价的分配)不变是可能的。

在几乎所有市场实验中,对一个假说的明确检验都需要控制接受实验的人的偏好。这是一个主要困难,因为买和卖通常会受到参与者个人对收益和损失的特殊评价的影响,而研究人员不能直接观察到这种评价。张伯伦(1948)首先提出了这个问题以及解决方法,主要是为每个接受实验的人提供一种货币刺激,这就是“诱导价值法”。史密斯进一步发展了这一方法。

为了说明这一方法,可以考察一个在同质商品市场中扮演买者角色的人,假设实验者想让这个人表现出一个特定的需求函数D,然而,实验者不知道这个人的财富效用u(w)。史密斯的方法是:对以价格p购买q个单位商品的人,付给R(q)—pq美元的报酬,其中R是所选取的适当的报酬函数。根据经济学理论,这个人所消费的产品数量q将使q不断增加所带来的边际收益等于所付出的边际成本,即R’(q)=p。如果对于任何相关价格,(R’)-1(p)=D(p),只要未知的效用函数不断上升且呈凹形,那么他的需求将与我们所希望的需求函数一致。

2.对拍卖理论的检验

自20世纪60年代初,拍卖理论便成为微观经济学理论和博弈论中最为成功的发展之一。史密斯用实验对其中的许多主张进行了检验,而且,是他最先在实验室把受控制的实验作为“风洞”来检验新的拍卖形式。

随着拍卖形式由简单到复杂,理论研究深化了人们对现实世界市场运行的理解。传统上人们把拍卖分成4种类型:英国式拍卖、荷兰式拍卖、第一价格密封拍卖和第二价格密封拍卖。微观经济学理论还区分了具有个人价值和共同价值的拍卖。在个人价值拍卖中,拍卖者的评价在统计上独立。相反,在共同价值拍卖中,买者的价值具有共同的成分。

经济学理论对个人价值拍卖作出以下3种预言:(1)就谁将获得该物品和卖主的预期收益而言,英国式拍卖和第二价格密封拍卖相同。这一结论源自个人理性;(2)荷兰式拍卖和第一价格密封拍卖相同,这一结论源于对纳什均衡行为更加有限的假设;(3)如果所有买者是风险中性,4种拍卖形式相同。

为了检验这些和其他一些理论预言,史密斯做了许多实验。他发现:关于预言(1),正如理论所说,英国式与第二价格密封拍卖确实产生相似的结果;关于(2),与理论相反,荷兰式与第一价格密封拍卖没有产生相同的结果;关于(3),假设买者具有相同风险态度的模型应当被抛弃。此外,他还发现英国式和第二价格密封拍卖的平均销售价格高于第一价格密封拍卖,后者的平均销售价格又高于荷兰式拍卖。

在这些结果中,最意外的一点是荷兰式拍卖与第一价格密封拍卖不同。对此的两种理论解释是:在荷兰式拍卖中,效用不仅取决于货币结果,而且取决于“等待的焦虑”;出价者低估了与荷兰式拍卖中的“等待”相关联的风险的上升。

3.实验室是“风洞”

为了研究人们为放松管制、私有化、公共物品供给所设计的制度机制的表现,史密斯和普洛特首创了把实验室作为“风洞”(一种用于检验航空器模型的实验装置)加以运用的方法。由于上述机制往往很复杂,实验方法就尤其适用。史密斯研究了为公共物品提供所设计的激励相融机制。在实验中,他检验了由经济学理论家所提出的机制和自己所作的某些变形的有效性。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