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急见刊

关于互联网条件下的美国意识形态外交

黄玉琼 吴非  2012-06-19

中央政策研究室主任王沪宁曾经说过:“决策的过程受决策者价值体系的制约。一定的价值体系决定决策者的态度、信仰和原则。……政治意识形态对决策过程有直接或间接的制约作用,一定的公共政策总是带有一定的价值观念。”①由此可见,美国的意识形态对美国的外交政策和外交模式必然产生深远的影响。美国自独立以来就积极参与国际事务,从早期的西部疆域拓展到后来的两次世界大战再到今天,美国始终把握着几乎所有国际问题的关键,从台海,到中东,到非洲,再到欧洲,都摆脱不了美国的影响,几乎所有国际热点的当事国领导人,都把美国的态度当做首先必须考量的因素。美国意识形态的产生和发展有着极为深刻的根源,既有政治经济方面的,又有社会文化方面的;既有资本主义世界共性的因素,也有美国特有的因素。其中包括很多元素:“美国主导”思想下的历史使命感、追求自由与民主的政治价值观念、“反共主义”政治制度思想,以及以国家利益为首要的核心外交理念。这些元素按照独特的方式存在并发挥巨大的作用,构成了美国今天的政治逻辑,并影响了美国的外交政策。

自20世纪中期“冷战”爆发以来,国家间,尤其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国家体系之间的意识形态分歧和对立就从来没有停止过。“冷战”时期意识形态是两个制度“阵营型”外交活动的政治灵魂。美国利用各种手段对苏联实施意识形态外交,意识形态侵略也是导致苏联解体、东欧巨变的一个不可忽略的因素。冷战结束,苏联解体,共产主义“大失败”,美国及资本主义世界“不战而胜”,所以美国学者弗朗西斯?福山宣称“西方自由民主已取得最终胜利,再没有什么意识形态力量可以挑战西方的自由民主”。②苏联解体后,以反共主义为主流意识形态的美国随即将意识形态外交的触角伸向了中亚独联体国家,社会主义意识形态鲜明的中国自然也成为美国意识形态外交的主要目标。但是,随着经济和信息的全球化,美国意识形态外交手段并非一成不变,而是随着科技的进步而不断演变。

美国一直标榜自己是一个自由和民主的国度,其实,它也同时是向世界各地“输出”自由与民主的国家。美国的这种政治理念对本国政治和国际关系均产生了重大的影响。一方面,它增添了美国国民自身极强的政治自豪感、优越感和尊贵感,但另一方面也使所谓自由与民主的势力触角深入到了本国以外,在干涉其他国家内政的同时,也成为自由与民主的悖论者。21世纪初,在中亚多国先后爆发了颜色革命。2003年,格鲁吉亚爆发“玫瑰革命”,反对党领导人萨卡什维利成功推翻前总统谢瓦尔德纳泽,成立了新的政府;2004年,乌克兰爆发“橙色革命”,由于亚努科维奇在选举中舞弊激起大量民众示威游行,他的对手维克托?尤先科最后掌握了政权;2005年,在吉尔吉斯斯坦爆发的“郁金香革命”中,总统阿斯卡?阿卡耶夫及其政府倒台。有大量证据显示,中亚爆发的一系列颜色革命背后,美国发挥了巨大的作用。苏联刚解体,美国便启动了“支持新生独立国家”计划,动用一切资源在独联体各国“培植民主土壤”,“营造民主气氛”,“物色民主骨干”,“树立民主榜样”,要把独联体各国打造成“新型民主国家”。美国通过索罗斯基金会、自由之家等政府或非政府性质的基金会,向这些地区的非政府组织投入了大量的资金,并利用当地报社、电视台等媒体,急切地将美国“自由民主”的意识形态输出。表面上是美国在帮助后社会主义国家由权威政治向民主政治转变,但实际上是美国在后社会主义国家培植亲美势力,企图在战略上孤立俄罗斯,“民主”只不过是一个幌子。这便是苏联解体后美国意识形态外交的开端。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在经济全球化的大背景下,美国调整了意识形态外交的手段,开始利用经济贸易或者跨国企业的经营为手段有意识地进行文化和意识形态等软实力的扩张,在实施经济霸权的同时达到实施文化霸权和意识形态霸权的目的。例如,美国以及一些西方发达国家利用经济全球化过程中各国交往的扩大,传播其价值观念,并利用自己的强势地位,强化对发展中国家的文化和意识形态影响力。尤其是在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后,美国意识形态传播的手段更加多样化:借助于知识产权贸易的增加,直接扩大美国和西方文化意识形态在我国的影响;利用货物贸易范围的扩大,带动美国和西方文化意识形态在我国的传播;通过服务贸易的广阔开展,多途径地传播西方生活方式;利用国际贸易规则,使一些人逐步接受西方的行为方式、思维方式。还有一些发达国家在经济贸易中附加政治条件:利用最惠国待遇问题,提出“人权”、民主方面的要求;通过经济制裁,强行推行西方价值观;以经济利益为诱饵,使一些国家的改革按照西方的意图进行;利用援助和贸易,培植亲西方势力。③

最近几年,信息技术突飞猛进,计算机和互联网技术也已经成熟,并逐渐走向大众化,我们已经进入了信息社会。在信息社会,信息是一种资源,对这种资源占有得越多,就越能有效地实现自己的利益。信息本身也是一种意识形态的特殊载体,信息的传播也是意识形态的传播,随着信息传播手段的不断进步,意识形态的传播速度和效果也不断提高。所以,利用信息霸权进行意识形态扩张,已经成为当今美国意识形态外交的重要手段。而互联网上信息相对自由的流通与传播,使之成为美国传播意识形态的重要载体,也是美国进行意识形态扩张的有效途径。并且,因为互联网自身的一些特性,使美国的意识形态外交呈现出新的特点:

首先,网络传播使美国意识形态传播更加突出民主化。美国的意识形态传播,是一个向其他国家和地区传输自身思想观念、价值体系、本国文化及政治思想的过程。网络作为传播信息的一种手段,在很大程度上掩盖了美国意识形态扩张的强制性,使其文化和意识形态的传播具有了一种民主化的色彩。网络结构的无等级观念,保证了意识形态传播主体与客体的平等性。“在信息社会里,任何国家和地区的任何人都有权享受信息和知识。”④而网络中无主体自由的格局,使得网民有独立的人格、独立的身份,意识形态传播的主体相对自由地传播自己的观点甚至政治思想,而客体也可以在网络中自由地接触来自各个主体所传播的思想。

其次,网络传播使得美国意识形态传播更加高效化。网络传播体系是十分敏感的,当今国际舞台上的任何一个微小举动,都能在互联网上有所反映,并迅速波及现实世界中的任何角落,从而对现实的外交活动产生巨大的刺激作用,产生立竿见影的效果。⑤网络在传播信息方面速度快、共享性强、覆盖面广,网络凭借其极快的传播速度,可以在很短的时间内将某个国家的新政策、新理论、新思潮传播给受众,而其他国家的网民可以迅速并随时了解到这个国家发生的事件,这便大大提高了传播速度。另外,由于网络传播速度的加快、信息和受众数量的增加,必然会间接提高传播的效果。而网络开放灵活的管理体制以及高效运行的传播机制,也为提高美国意识形态传播效率提供了必要的社会条件。

最后,网络传播使美国意识形态传播更具整体性效应。网络是一个体系,它具有整体性、协同性的属性。网络内各个节点之间是相互联系的,它构成了一个跨地域的体系,这个体系能够把众多的社会领域连接成一个整体,使之呈现出“一体化”的特性。在非网络条件下,由于传播主体在不同的场所、以不同的方式存在,彼此之间在传播意识形态过程中,往往难以联系和配合,容易导致传播能力分散、减弱甚至抵消。而在今天的网络传播条件下,可以做到在不同时间不同地点作用于同一对象,这样,美国以及一些西方传播机构在意识形态传播过程中,就可以实现政府、团体、公司、个人多种力量便利地交流信息、沟通情况、配合联动,从而使意识形态传播产生一种综合性效应。因此,网络技术的这种关联性,也大大提高了意识形态传播的整体性效应。

网络条件下,美国的意识形态传播对其意识形态外交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并且在互联网上实施的信息霸权和文化霸权的扩张也开始呈现出强势化的特点,对其他国家的主流意识形态建构形成了严峻的挑战。在信息方面,网上的信息传播是非常不对称的,信息的流向主要是由发达国家流向发展中国家。随着经济信息、科技信息的流入,同时意识形态、价值观念等文化信息也开始整合移入,从而使其他国家原有的民族文化和主流意识形态受到压抑和影响。并且,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发达国家,掌握了大量的信息和互联网技术,从而掌握了信息的控制权,促进了其信息霸权的实施。而这一现实强化了以西方为中心的意识,使文化全球化、意识形态全球化实际上成为西方化,国家惯例也将变为西方规则。像中国这些非西方国家或地区的文化传统和主流意识形态,由于受经济技术方面弱势的影响,将难以抵挡美国等西方发达国家的意识形态冲击。

因此,我们在清楚地分析美国意识形态外交方法的同时,还要看清美国利用各项网络技术,在互联网上实施意识形态外交,对其他国家造成的不良影响。美国以及西方发达国家意识形态的不断侵入,使中国的意识形态安全面临严峻考验。因此我们必须制定一部完整的意识形态安全应对战略,合理地对抗美国网络意识形态侵略,有效地避免走向意识形态危机的局面。

首先,要加强我国内部意识形态建设。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有着不可动摇的地位,它所具有的客观性和科学性不只是逻辑上的或纯理论上的,而是在社会革命和建设的时间中得到证明的,而且具备与时俱进的理论品格。而由马克思主义结合中国实际情况运用而形成的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理论成果,都是这一理论品格的体现。因此,我们必须把马克思主义作为根本的指导思想,作为社会意识形态的旗帜和灵魂,以及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强大思想武器。任何一个国家的统治阶级为了巩固其政治统治,都要维护和发展其占统治地位的意识形态。但是,坚持主流意识形态的主导性并不代表要绝对地排斥其他意识形态,对其他意识形态的包容和整合也十分重要。此外,还要不断推进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的理论创新。“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兴亡发达的不竭动力,是一个政党永葆生机的源泉”。⑥主流意识形态必须不断推出新的整合方式,才能不断完善其社会功能,并增强其控制力。

其次,要增强国家的民族凝聚力。李宗桂在《优秀文化传统与民族凝聚力》一文中指出,“所谓民族凝聚力,是指特定民族的思想整合力量,是该民族文化对其成员的吸引力。它主要表现为该民族的思维方式、价值取向、理想人格和精神风貌”。⑦民族凝聚力能够强化民族意识,增强民族文化和政治认同;它能弘扬民族精神,推动民族思想文化的进步;它能抵御外来文化和意识形态强权的侵扰,维护国家意识形态安全。由此可见,民族凝聚力是维护国家意识形态安全的重要因素,因此在经济全球化对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和传统价值观产生巨大冲击和不利影响的今天,提升民族凝聚力刻不容缓。

最后,要制定健全的意识形态管理体系和完善的相关法律法规。目前,我国在意识形态管理方面还没有制定明确的法律法规,所以才会出现诸如谷歌之类的跨国企业欲公然对抗中国的网络信息审查制度,以此来传播美国及西方的意识形态,想要达到主导中国舆论导向的目的这样的事件。因此,法律制度的完善和管理体系的健全对我国文化意识形态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只有拥有完善的法律制度和健全的意识形态管理体系,才能有效抵制来自国内外的各种干扰,为国内主流意识形态的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才能保证本国权力机构正常发挥功能。

注释:

①王沪宁:《比较政治分析》,上海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

②刘靖华:《霸权的兴衰》,中国经济出版社,1997年版。

③张骥等:《中国文化安全与意识形态战略》,人民出版社,2010年版。

④安南:《共同努力建设信息社会》,载于《人民邮电报》,2003年5月16日。

⑤唐小松、黄忠:《论信息时代的网络外交》,《现代国际关系》,2008(6)。

⑥《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文件汇编》,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

⑦李宗桂:《优秀文化传统与民族凝聚力》,《哲学研究》,19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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