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急见刊

浅谈国民政府体育理念的社会化及启示

唐永干 王正伦  2011-07-26

论文关键词:体育理念;社会化;国民政府;以人为本

论文摘要:体育的社会化,并不全是新时期的独特景观,当中国从封建社会向近代社会过渡时,国民政府时期也出现过社会化现象,体育理念方面尤为突出。尽管这些现象与今天的体育社会化有着根本的质的区别,但对其演化的各种特点及其成败得失的分析研究,于今天的体育社会化实践仍有启示作用。

体育社会化的基本指称有两个:一是指人的社会化,即作为个体的生物人通过体育这个熔炉,成长为社会人,并逐步适应社会生活的过程;二是指国家体育事业的社会化,即由政府部门独家经办社会体育的单一局面向政府调控、依托社会、投资多元、面向全民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转变的过程。前一指称,乃是国际社会学通用的“社会化”的含义,后一指称,则被定格为我国新时期社会体育体制改革的目标性“专谓”。

在近代,西方体育在文化背景完全不同的中国社会逐渐普及的过程,也是一种体育社会化的过程。鸦片战争以后,尤其

是国民政府—国民党政府—时期,随着中国近代化的深入,西方的体育理念也在中国日益社会化。这种社会化虽然与今天“专谓”的体育社会化有着根本的质的区别,但对其思想触角的各种特点及其实施结果的分析研究,于今天的体育社会化实践仍有启示作用。

一、国民政府体育理念社会化的主要表征

在封建社会里,从统治者的角度看,搞体育只能是为了报效朝廷。但在近代,体育的目标思想开始面向社会,呈现出多种向度。

—争取全民参与。国民政府教育部第三五0二号训令:“今后务求全国男女长可各有参加体育之机会”,“各校体育均应注重团体方面,务使其在各个学生身上为普遍之发展。各校尤宜为各当地体育之提倡者,唤起社会,使人民均能实行体育之锻炼以资普遍推行,始不背中央提倡体育之本旨”。

—借其移风易俗。“中国民族积弱已久,提倡体育非谋普遍之发展无以救国民体质之赢弱,并以纠正涣散退缩以至一切不良嗜好等之积习,而发扬我民族精神。”要通过“各种体育活动中”,“排除一切不当之娱乐。”

—增进国民健康。国民政府教育部1940年制定了《各级学校体育实施方案》。其中,小学体育具体目标的第一条是:“促进儿童机体之发育”,第三条是:“维护儿童健康生活并培养卫生习惯”;中等学校体育具体目标的第一条是:“锻炼体格,使机体充分发育”,第四条是:“养成卫生习惯及注意卫生之态度”;专科以上学校体育具体目标的第一条是:“锻炼体格,使机体发育健全”,第四条是:“养成卫生及以运动为调节身心之习惯。”教育部1941年3月14日颁发的《推行农场、矿场、工厂、商店职工体育办法要点》中也明文规定:“提倡体育活动,增进职工健康。”

——发扬团队精神。《各级学校体育实施方案》中对小学体育具体目标的规定中有一条:“培养儿童良好团体之道德与习惯”;对中等学校体育具体目标的规定中也有一条:“发扬团体精神”。

—培养国家观念。《各级学校体育实施方案》中规定:“在抗战时期中”,小学体育特别注意”的第一点是:”国家观念及民族意识之培养”;中等学校体育“特别注意”的第一点是:“国家观念及民族意识之激发”;专科以上学校体育“特别注意”的第一点是:“为国家、民族以至人类服务之志趣”。

—优化公民道德。《各级学校体育实施方案》规定:”在抗战时期中”,小学体育“特别注意”的第三点是:“服从、互助、勇敢、负责等公民道德之陶冶”;中等学校体育具体目标的第二条提到:“培养公民道德”,“在抗战时期”中等学校体育“特别注意”的第四点为:“.坚忍、勤劳、忠勇、牺牲等公私品德之培养”:专科以上学校体育具体目标的第二条中则有“培养公私品德”。

—充实人民生活。国民政府教育部1941年2月24日颁发的《国民体育实施方针》中明示:“为达到充实人民生活之目的,应使国民普遍养成有益之运动习惯,从各种体育活动中,产生活泼愉快之情绪”。

—扶植社会力量。“为达到扶植社会生存之目的,应积极鼓励民众体育团体之组织,提倡各种体育团体运动,使人人能从体育训练中,体会群体生活之意义与精神,发扬个人与社会之道德。”。

—助益国民生计。“为达到发展国民生计之目的,应研究适宜之方法,训练手脑并用之能力,使肌肉神经之感应,极度灵敏坚强,运用自如,借增工作与生产之效率。”

——增强国防实力。《各级学校体育实施方案》中规定:“在抗战时期中”,小学体育“特别注意”的第二点是:“后方服务上应用技能之训练”;中等学校体育具体目标的第三条是:“训练生活上及国防上之基本技能”、“在抗战时期中”“特别注意”的第二点是:“后方服务方法(初中)及国防基本技能(高中)之教学”、“团体组织及野外生活之训练”;专科以上学校体育具体目标的第三点是:“训练生活中及国防上之应用技术”、“在抗战时期中”“特别注意”的第二点是:“训练自卫、卫国之积压能”。《国民体育实施方针》说得更明确:体育是“为达到延续民族生命之目的”,“一方面使国民机体发育完善,疾病减少,从个人健康进而求民族健康;另一方面使国民具有自卫之能力与技能,以保障民族之独立与生存。

在体育理念社会化的进程中,尽管体育目标的向度形形色色,但有一个根本的统摄性的向度—为国家利益服务。近代政府逐渐允许体育活动的服务重心下移到民间,普及到社会,让体育造福于大众,其出发点和归宿都在于这样做的结果最终将有益于国家利益。1942年首届体育节,全国11个城市举行运动会,蒋介石颁布训词:“须知立于现代国家之林,自文化经济政治军事一切建设,皆必须有日新又新之进步。欲求与人并驾齐驱,则必其国人民有健全之体力,有合作之训练,而后克胜繁硕之事业,克收互助合群之功效。”妙蒋氏的出发点一目了然:因为国家需要,所以普及体育。国民政府1941年9月9日公布的《修正国民体育法》第一条规定:“国民体育之实施,……以锻炼国民健强体格,培养民族正气,达到全国国民具有自卫、卫国之能力为目的。”显然,“锻炼国民健强体格,培养民族正气”是培养“自卫、卫国之能力”的手段,而在“自卫”与“卫国”之间,前者又成了后者的手段,体育最后的落脚点仍然放在国家利益上。体育理念从封建社会的“以朝廷为本”到近代社会的“以国家为本”,乃是我国体育社会化进程中一大阶段性成果。

二、国民政府体育社会化理念的实践成效甚微的政治根源

国民政府虽然在体育社会化方面期望甚殷,但在体育社会化的实践上,总体效度偏低。1933年,国民党要员王世杰曾说:“中国目前的体育,完全限于学校之内,学校之外,几乎没有体育可说。就拿学校以内的情形来看,也是很失望。”其后,虽然有所发展,有时表面上轰轰烈烈,但只是一种行政行为发生作用的结果,并没有从根本上即主要依靠社会自身组织能力来实现体育的社会化运作。制约当时体育社会化实践的因素很多。这里,我们谨选取政治纬度进行分析。

国民党政府时期的中国处于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已经成为中国一切进步事业发展的栓桔,国民党政府希图绕过政治革命而进行包括体育社会化在内的社会革命,是注定要失败的。

体育本是人们的一种生活方式和人生哲学,是愉悦身心、提升境界的通道,而在国民党统治区却成了人的包袱和枷锁。国民党政府不是把体育视为“天赋人权”,如加人体育会与否,不是根据人民群众个人的意愿,而是服从政府决定的必然行动。“凡境内依法成立各种人民团体及机关学校之体育组织,及人民自由组织之各种体育团队均得为团体会员。”“凡中华民国人民年满十六岁以上热心体育者,均得为个人会员。”一个“得”字(即“必须”,而不是“可以”),便表明了体育会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都是人民在政府意志下被迫加人的。再如参加不参加体育活动,也不由人们自行决定,而是在政府行政命令下强迫进行。教育部命令:“为达到延续民族生命之目的,应强迫全民接受严格之体育训练”。1938年各省体育行政人员讨论会上曾通过《如何加紧民众体育训练案》。该案主张:“利用保甲制度,壮丁训练及民众学校,强迫民众练习国术”。妙“强迫”训练的现象之普遍,乃至成了国民政府所倡导的工作方法。在《三十年(1941)度各省市教育行政机关体育行政工作竞赛事项及给分标准表》中的《学校体育之改进》一栏里赫然写着:“关于强迫课外运动者”一目,给分标准是40分,是该栏8个竞赛项目中的最高分。

国民党政府一味采取行政高夺,其结果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政府的意志并未转变成人民的自觉行动,故上级督察越厉,下级“造假”愈烈。上级要求重团体、重普及,具体执行的下级部门则抓“重点”以装演门面,塞责邀功。时人评论说:“学校当局,一心一意地注意于选手的养成,希望在运动会中,夺得锦标归;普通没有选手资格的学生,运动也好,不运动亦听其自便,上体育课也好,不上课只须点一次名,学生喊一声到,体育教员已算尽上课的责任;授课的时间表上,只要体育及课外活动,每周有了一二小时,校长已算尽了办理学校,对于功课一事件,为应有尽有。唉!如此的学校体育,试看看社会体育又如何?则一省中不过一二省立体育场,一县中的体育场,至多有了一个,甚或一个也没有,有名无实地挂了一扇牌子,请了一位学校中的体育教员,来兼管一兼管,地方教育当局向上一报,备了一案,就算已经尽了提倡社会体育的责任。上下泄沓,实在有点好笑,这是就几个进化一点的省份说,若闭塞的省份,恐怕没有这样的设备。”。没有人民的广泛响应、参与和监督,任何重大的社会变革都只能是“雨过地皮湿”,不可能解决深层次的实质性问题。不是人民不要政府,而是国民政府自绝于人民,是这个政府从上到下已经腐败不堪。

且看“上”。蒋介石号召人们为实现体育的普及化、社会化而努力.名曰为国.实则为己。他利用体育来搞“个人崇拜”。在教育部国民体育委员会首次(1942年)会议的上,中央大学、重庆大学体育系学生表演节目,第一项即为所谓的“领袖健康操”。公1946年第二届嘉陵江水上运动会,国立商船学校表演团体横渡,却于下水时列队表演“中正”二字,。借体育渗透封建愚昧的忠君思想昭然若揭。国民党政府还借发展体育之名搞“防共、反共、限共”活动。1929年4月16日公布的《国民体育法》第十二条规定:“凡体育团体,不得以团体资格加入政治运动。’浮实际上是借助于体育的广泛组织,控制人民,以达到禁锢思想、防范共产主义影响扩散的目的。1940年,蒋经国到赣南推行“新生活运动”,将受训的“全体工作人员集中住宿,半天办公,半天讲习”,“讲习的内容,分为军事训练、讲演及小组讨论三种”,“怎样做个总裁(蒋介石)的信徒,为什么我们要反对中共”?被列为小组讨论的重要议题。 再看“下”。在中国,体育能否社会化,关键看农村。但国民政府的农村基层政权与农民的关系形同水火。1939年5月10日,国民党要员白崇禧曾就关于安徽省保甲组织剥削和危害民众情形致蒋介石电:“任保甲长者类皆地痞流氓及昏庸老朽之流,出而塞责,成事不足,为害有余”,“藉口保甲经费向民众暗中私行摊派,予取予求,人民负担之重每超过赋税数百。”琴贵州省松桃县保甲经费和摊派经费也是弊端重重,“人民因之与保甲成仇做”。基层组织如此,即便有(仅仅是假设)好的方针政策也不可能落实到位。

三、启示:以人为本—体育社会化的根本宗旨

前事不忘,后事之师。国民政府体育社会化的不少理念在那时的实践中并不得法,但对于时隔半个多世纪已经“换了人间”的今天来说,发人深省的地方仍然很多。如重在普及、不把竞技体育作为体育的一大独立分支的思想和做法,对于我们今天摆正“奥运争光”与“全民健身”之间的关系不无参考作用;借体育移风易俗、增进国民健康、充实人民生活、优化公民道德、发扬团队精神、培养国家观念等愿望,在今天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仍然值得借鉴;体育为国防服务的意识,虽是以近代中国民族危机为其强化之契机的,但鉴于它是推进体育社会化的动力之一,鉴于今天的总体和平、局部动荡的世界形势,这种意识我们也不能丢弃;利用体育助益国民生计的诉求,则能激发我们的体育产业意识;把扶植社会力量作为鼓励民众体育团体之组织的动机,显然也是我们现在实行体育社会化所要达到的目的之一。诸如此类,尚属泛泛,堪称大端者,乃是国民政府体育社会化理念中的某些缺憾及其在实践中的教训进一步警示着我们:

体育社会化,必须充分依靠人民群众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的发挥,必须把“以人为本”作为根本宗旨。

中国近代体育社会化与新时期的体育社会化有着本质的区别。前者是封建主义向“资本主义”过渡的产物,后者是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渡的要求。由于外国帝国主义并不希望中国通过搞资本主义走上独立富强之路,中国封建主义势力又远远大于民族资本主义的力量,这就决定了中国不能真正过渡到资本主义社会,而是陷入了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深渊。代表大地主大资产阶级利益的国民党政府所采取的包括推进体育社会化在内的社会改革措施,不仅不是在实际上出于“以人为本”的动机,即便是在名义上也不是像西方资产阶级那样鼓吹“个人主义”、张扬人的“个性”。恰恰相反,国民政府实行体育社会化正是要压抑人的“个性”,要把国民驯服成具有“服从”、“坚忍、勤劳、忠勇、牺牲”。等品质,具有“卫国之能力”。的“顺民”,对外,可充任御敌的“炮灰”,对内,“效忠党国”,反对革命。国民政府虽然颁发了《国民体育法》,但并没有在包括该法在内的所有文件中从法理上说明:参加体育活动是每一个公民(和未成年人)的权利。对凡属不利于统治阶级既得利益集团的社会改革方案,国民政府一律以“不合中国国情”、受“赤色宣传影响”等名义(或罪名)加以排斥。国民政府的这些做法,恰恰反映了中国近代的社会性质落后于资本主义,中国近代政府代表的阶级落后于民族资产阶级。因此,中国近代体育走向社会化虽然是受西方资本主义近代体育的影响所致,但其体育理念的实质与西方大异其趣,其实施结果也只能是归于失败。

体育社会化能否成功,现在的关键要看政府的体育理念能否从“以朝廷为本”发展到“以国家为本”后,再跨人“以人为本”。受近代民族国家意识的影响,国民政府虽然事事标榜“为国”,但它的“国”,不是“民国”,而是“党国”,政府的“领袖们”通过“化国为党”,再“化党为私”的渠道,把国民的一切权利和利益(包括体育的权利和利益)都“化”人了自己的私囊。从近代对立阶级结构这一国体和国民党“一党专政”、个人独裁的专制主义这一政体上看,不能做到“以人为本”和体育社会化的失败,都是必然的,毫无疑义的。

资本主义民主政体的出现,为“以人为本”提供了“量”(多少人)的可能性,但对立阶级结构的国体又为“以人为本”预设了“质”(什么人)的局限性。一言以蔽之:资本主义的体育难以突破“以少数人为本”的窠臼。

社会主义社会的国体性质,使得体育的出发点有可能向前大大推进革命性的一步—“以绝大多数人为本”(真正要做到“以全部的人为本”,那恐怕只有共产主义社会才有可能),但这不是事实之必然。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只是提供了必要条件,还须有许多充分条件的匹配,“以绝大多数人为本”才能成为现实。最重要的充分条件就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在比较发达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基础上产生的政治体制。新中国诞生后,一方面由于计划经济体制遮蔽了实行体育社会化的必要性,另一方面也由于受历史和现实种种原因的制约,民主政治还不发达,政治体制还比较僵化,有时不能及时地充分地表达和尊重绝大多数人的意愿。“以人为本”,是一个相对概念和动态过程,很难达到“以全部的人为本”这一顶点,但只要虔诚地始终不渝地向顶点努力,体育社会化乃至整个人类社会的进步事业就能始终沐浴着曙光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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