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急见刊

网络媒体对城管形象的构建——基于《华商网》的定量浅析

季兴帅  2012-08-31

摘要:近年来,随着政府对城市管理力度的加大,媒体关于对城管执法发生的冲突性新闻报道增加。本文采用了内容分析法,用样本数据进行实证,分析网络媒体对于城管形象的污名化再现,网络媒体对城管进行负面报道的原因,并探讨了如何改善城管的媒体形象。

关键词:城管;网络媒体;构建

近年来,随着政府对城市管理力度的加大,城管执法与部分群众之间的矛盾却有所加深,城市管理是一项普通而又繁重的工作,一些网络、电视、报纸不时出现城管执法不当,发生冲突事件的报道,有损城管队伍的形象,城管的社会地位得不到公众和媒体的普遍认可。

一、研究方法

本文采用了内容分析法,对华商网的全部新闻以“城管”为关键词进行标题检索,分析网络媒体对相关议题的报道数量和立场倾向。考虑到资料的易得性与统一性,本研究选择2011年《华商网》作为分析样本,华商网是以整合华商报业平面媒体资源为基础的网络媒体,具有代表性。样本收集从2011年1月1日到2011年11月1日,共得到有效样本数量300个。

二、网络媒介对城管形象报道的污名化

对样本结果的量化分析中,共收集到关于对城管的负面新闻报道200条,负面新闻的报道率接近65%,其中在对城管的负面新闻报道中主要是围绕 “粗暴”、“蛮横”、“打人”等关键字眼为主题。如“乾县一男子驾三轮撞树身亡,家属称因遭城管追赶”,“乱收费”,“卫生费”,“摊位费”,“联合强拆”,“河南城管扇老农耳光”,“城管扯断买菜老太手指”,“孕妇面临流产称遭城管踢”,“被城管逮住,把水果踩得稀烂”,“市民欲拍城管粗暴执法被砸手机”,“汉中城管拒交停车费,殴打女收费员”,“城管粗暴执法”等等。

由表1的统计数据我们可以看到,城管暴力执法几乎占据了所有负面新闻。“辱骂呵斥”和“没收物品”属于暴力程度较低的行为,占据了所有报道的大部分篇幅,几乎成为城管执法的常见行为,老百姓已经习以为常,可以接受。而“强行拆迁”则严重危害到了老百姓的切身利益,这种粗暴的行为激发了老百姓的愤慨。“打人致伤或致死”的严重暴力行为激起了老百姓的强烈抗议,多数选择诉诸法律途径解决。

城管是基层执法人员,和老百姓有着最频繁的接触,从某个层面讲,城管也代表着基层政府的形象。然而,媒体中频频出现的“辱骂呵斥”“打人致死致伤”的报道,这样的暴力执法形象无疑给城管带来了灰色的行业形象色彩,加剧了老百姓对城管行业的不理解甚至是怨恨,加深了基层城管和老百姓之间的隔阂。特别注意的是新闻报道中对城管执法动作的描述,根据笔者的统计,报道中使用频率最高的动词为“扔”、“拽”、 “踢”、“骂”。

媒体报道中使用的动词生动的展示了城管的执法形象,从表2的统计数据我们可以看到,“扔”和“骂”的动词占据了整个报道将近三分之二的比例,展示了城管执法时的粗鲁行为,“砸”“拽”“追”等动作出现的新闻报道数量略微要少,体现了城管执法时的暴力形象。

城管是基层执法人员,然而在媒体的报道中,城管经常出现知法违法的行为,如“环卫亭租金成城管部门小金库”,“城管公开拍卖没收物品”,这样的报道使城管的形象在暴力执法的基础上又加上了知法违法的烙印。在剩余的非负面新闻报道中,80条新闻报道是持一种中立的报道倾向,如:“城管为保证道路畅通及良好的市容环境,加强对群众的宣传教育工作。对一些不听劝阻的占道户,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清理疏散,暂扣违章占道物品。”对城管形象的正面报道只有20条。如:“乌鲁木齐城管出新规 温柔执法:不准打骂随意没收”,“城管队员助夜行女子脱离劫匪魔爪”等。

华商网只是大众媒体的一个缩影,不仅是网络媒体,包括电视媒体、报纸媒体等对城管形象的报道都是保持一种总体的反面报道,几乎所有媒体关注的焦点集中在城管欺负无助可怜的社会底层商贩,城管暴力执法,城管非法掠夺等。在媒介视野中,城管被塑造成为公众的公敌,他们被认识是暴力执法、欺负弱势百姓的代表,在媒体报道中城管被打上了“暴力”、“蛮横”刻板烙印。城市管理是一项普通而又繁重的工作:环卫管理、市政设施维护、市容秩序管理、集贸市场管理、城区园林绿化管理等部分,这些工作与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城管是城市中为保证城市环境,维护城市生活秩序的执法人员,“为整个城市的的和谐发展做出了很大贡献,但是城管的社会地位得不到公众和媒体的普遍认可,甚至在媒体的负面报道中成为暴力执法的代表,这完全与城管执法城市建设的服务者角色相违背。

三、城管形象被网络媒体曲解的原因

当下,媒体对城管的报道多是负面的,城管在社会百姓心目中的整体形象也不佳,甚至有媒体用“城管过街人人喊打”来表达对城管的不满。媒体对城管的污名化报道有着深刻的原因。

(一)媒体顺应民意,偏袒弱势群体

城管执法本身是为了整个城市的和谐发展,不可否认,在城管执法中,不乏一些害群之马,在某些场合出手打人或做出其它过激行为,但在以人为本的今天,这部分城管人员绝对少之又少,他们也绝对代表不了绝大多数辛勤工作、无私奉献的城管工作者。

但是在城管执法过程有其特殊性,一方面,执法对象基本上是下岗工人、失地农民这些社会弱势群体,这部分人主要靠摆摊设点维持生计。由于街道要通畅,市容要整洁,因此,城管人员必须制止那些占道经营现象。但在取缔时仍很容易发生冲突,而人们往往同情弱者,即使城管是一个公平的执法行为,也会被误认为是暴力执法。而靠小本经营的弱势群体往往容易受到围观人们的怜悯,另一方面,城管管的地方是人行道两旁流动商贩、商铺,城管的行为在光天化日之下,市民看得到,容易引起围观,误以为城管是暴力执法,欺压老百姓,这样加深了对城管的不良印象。

社会舆论和新闻媒体为了吸引受众,赢得受众的喜爱,往往会迎合大多数人们的感受,而在大多数人的眼里城管就是暴力执法的代名词,所以在媒体的新闻报道中往往会顺应民意,同情弱者,偏袒弱势群体[1]。在新闻报道的时候就形成了负面化的倾向,一次正常的执法行动,以带上了“粗暴”、“蛮横”的头衔。同情弱者的心理使城市管理面临了相当大的难度,这是其它执法部门不可比的。

(二)媒体迎合受众,吸引受众眼球

媒体的报道是为了吸引受众,在新闻的选择角度和立场方面,就得设置的具有可看性,达到成功吸引受众眼球的策略[2]。

对于报道城管的执法冲突事件,如果加大了对其执法过程中公平、负责的报道,肯定得不到大多数受众的喜爱,一方面,城管的执法对象是弱势群体,容易得到大家的怜悯,如果媒体进行正面报道与受众的对整个新闻的看法相违背。另一方面如果在城管执法的冲突事件新闻报道中,受众讨厌教育宣传或者赞扬式的报道方式,新闻对受众的新引力会大大降低。

(三)新闻报道中城管“话语权”的缺失

城管在执法时,往往缺少对媒体的话语权,以为自己是正常的执法行为,不需要对媒体解释,导致媒体对城管的曲解错误报道。城管在针对公平执法时发生冲突的新闻事件,要积极与媒体记者进行沟通,掌握“第一话语权”,媒体记者在新闻事件中,都要采访当事双方。这时执法人员要积极与媒体沟通,把握机会,不应推托或躲避,否则就会丧失“话语权”,增加了媒体对整个事件的误解,一线的城管人一定要学会与媒体“说话”,在第一时间把正确信息告诉媒体,并通过媒体告诉广大受众。另外,在新闻事件的信息发布方面,必须遵循积极主动的原则,以免陷入后知后觉的被动。

(四)网络媒体传播的特殊性

相对于电视、报纸媒体,网络媒体的对于城管的负面报道有着自己的特殊优势,一方面网络传播渠道的多样化,网络传播既可以通过正规的门户网站进行宣传,很多受众还可以通过多种渠道来表达对城管的看法,例如可以通过贴吧、门户网站评论、个人日志等的传播方式。另一方面,网络媒体更加具有随意性,很多新闻是通过转帖,新闻的发布更加便捷,在新闻的审核方面更加随意。

四、网络媒体应如何平衡对城管形象的报道

首先,媒体应改变认识,以正面报导突出城管部门作出的奉献,努力改变城管在人们心中的形象,是城管执法问题得到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很多媒体记者将“长枪短炮”瞄准城管的同时,也极力信奉着“城管打人是新闻,城管被打是应该”的原则,随着诸如“湖北天门事件”,“吉林永吉警察鸣枪事件”等突发恶性事件的广泛流传,一时间,城管执法部门的公信力被降到了谷底。广大媒体在发掘城管新闻点的同时,也应着力对城管部门所受的压力与做出的奉献做出正面报导,舆论监督与褒奖相结合,共同提升城管队伍素质,逐步改善城管形象。

其次,媒体在对城管进行负面的监督报道时,应该核实负面新闻的真实性,给城管充足的话语权,例如“松江秀野桥菜场那一群城管打死了一个卖菜的老人”的事件就广为流传,最后得到证实是一条虚假新闻[3]。

参考文献:

[1]谷华.新传媒时代城管执法的机遇与挑战[J].城市管理,2010(3).

[2]钱欣荣.城管宣传略说[J].江海纵横,2006(6).

[3]崔北军.城管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蚌埠党校学报,20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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