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急见刊

试析大学特色发展的高校社会服务分析

李浩然 林杰  2012-11-09

论文摘要:高校走特色化发展道路是时代发展和高校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要进行特色化建设,高校就要把核心力量放在提升自身社会服务水平上。目前辽宁省高校的社会服务虽然取得了很大的成就,但从长远发展的角度看还存在着社会服务意识不强、社会与高校之间的信任缺失、高校的管理过于封闭、评估导向的制约等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需要高校在改革人才评价与激励制度、合理定位与分工、调整专业结构、建立外部督导队伍等方面下功夫。

论文关键词:高校特色化;高校社会服务;辽宁省高等教育

突出办学特色是时代发展的要求。教育部长周济院士指出:“特色就是战斗力,特色就是竞争力,要‘异峰突起,出奇制胜’,要在‘异’和‘奇’上做文章。这就要求高校要发挥优势,特色取胜”。国务院于1993年颁布的《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对这方面的问题做出过明确的规定:“高等教育的发展,要坚持走内涵发展为主的道路,努力提高办学效益。要区别不同的地区、科类和学校,确定发展目标和重点,制定高等学校分类标准和相应的政策措施,使各种类型的学校合理分工,在各自的层次上办出特色。”特色化的发展与高校的社会服务功能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

一、特色化发展对高校社会服务提出了新的要求

高校是整个大系统的一个子系统,它的存在与发展无一不是在追求特色的过程中进行的。辽宁省高校在经过了长时期的发展与进步之后,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出现了“千校一面”、“趋同化”等问题,这些问题已经严重制约了高校的进一步发展和进步。

从各国大学的发展来看,世界上一流大学的发展也是各有各的优势与偏重。伯顿·克拉克指出:“当普遍的不景气发生时,没有特色的院校除在经费预算中的固定位置外,对资源没有特殊的权利,作为一个可与其他院校相互代替的院校,可能被负责削减预算的官员选作多余的单位进行大手术或破产拍卖。各种各样的公共当局更可能试图帮助那些想办出特色的院校,而不是安于故常的院校。”高等院校要在激烈的竞争中处于不败的地位,应该从自身发展的情况、所处区域社会的现实情况、高等教育的基本规律、国家以及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出发,走特色化的发展道路,以实现高校的可持续发展。这不仅是高校脱颖而出的必然要求,更是时代发展的客观要求。

高校的最终目标是通过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来服务于社会。正像伯顿·克拉克所说的:“大学特色的目标是以服务社会发展为宗旨,创造领先的科研成果,培养出有独特个性和丰富创新能力的高素质人才”。可见大学特色的价值就取决于大学对科学发展和社会进步所作出的、被社会所承认的贡献和服务。

二、辽宁省高校社会服务的现实问题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和进步,区域高校的社会服务职能已经被社会广泛的认可。但是,也应该认识到,辽宁省高校的社会服务工作仅仅处于起步阶段,一些突出的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高校社会服务工作的深入开展。

1.社会服务观念落后

社会处于不断地发展与进步中,同样高等教育也处于不断的发展与进步中,当前辽宁省的绝大多数高校可以满足社会的需求,可是这种需求是低水平的需求。实际上高校对于社会需求的满足程度与社会对于高校的期望程度之间存在很大的差距。高校为社会提供的服务也仅仅停留在较低水平的服务层面上。高校对社会服务的重视程度还不够,积极主动地为社会服务的意识不够强,对于经济社会与市场的需求没有准确的把握,对社会未来的发展趋势还没有清楚的了解与认识,自身的发展滞后于社会的发展。对自身的定位不明确,没有以社会发展趋势为导向,在课程设置、学科专业设置、人才培养目标上存在一定的模糊性与盲目性。

2.社会与高校之间的信任感缺失

长期以来,辽宁省高校与社会之间的联系产生了脱节现象。很多企业对于高校的社会服务状态缺乏一定的了解,不信任高校服务社会的能力和水平。有的企业宁可舍近求远也不愿意雇佣本省高校的毕业生,他们倾向于雇佣省外的重点高校和专业院校的学生,或是有经验、有能力的在职工作者。而对于大型企业来说,由于其有自己的研究团队和完善的研究平台,研究的力量比较强,因此,他们很少需要高校的研究成果。

3.高校的建设和管理过于封闭

“象牙塔”用来比喻当今的高校一点也不为过。高校内过于封闭的学习内容、过于封闭的管理机制、过于封闭的运行模式等均导致了高校的发展不能与社会的发展保持同步。虽然这种情况随着高等教育的改革有所改善,但是仍然是阻碍高校发展的不可忽视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一是高校的管理队伍过于庞大,条块分割,责任不明确,办事效率极低。二是管理队伍的专业素质不够高,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缺失,不了解高校发展和教育教学的基本规律,不了解管理工作的运行机制和基本规律,缺乏一切从实际出发来解决现实问题的意识,对于问题的讨论和解决大都停留在学校内部,没有充分考虑到学校外部因素和社会发展对于学校改革和发展的需要和影响。三是高校中对管理人员激励和评价机制不够健全,不能够充分调动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自主性,从而使得管理人员缺乏合作、服务、积极、向上、进取的意识和精神。这些现问题都在一定程度上阻碍和制约着高等院校的改革、发展和运行。

4.评估导向的制约

国家以及省政府对于高等院校办学水平的评估极不利于高校社会服务的全方位、深层次的展开。对于高校办学水平的评估往往只看重人才培养、科研水平、教学水平和办学条件等高校内部的因素,而没有或很少将高校对区域经济社会的贡献和影响、高校发展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纳入到评价的指标体系中。

三、基于特色化发展的辽宁省高校社会服务对策

笔者认为要解决辽宁省高校社会所存在的上述问题,就要根据辽宁省高校的实际情况以及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采取一些措施。 1.建立较完善的高校社会服务评估和激励体系

高校的管理部门要建立和完善适合于辽宁省的教师资格评价和激励制度,使评价和激励制度灵活多样,改变以往的评价指标过于单一的局面,着力突出科研人员科研成果的社会实用性和可行性,充分重视科技成果的转化以及对社会的发展所带来的贡献和影响。实施有效的科研奖励、激励措施,对在科研中高度重视科研成果对社会的贡献和影响程度的教学科研人员给予一定的奖励。将参与社会服务的教学科研人员的成绩作为晋升、获奖、加薪的条件之一。促使教学科研人员积极主动将自己的教学活动、科研活动与本省社会的发展和进步联系起来,积极主动参与社会活动、为社会服务,增强服务社会的意识和观念。

对已经毕业的学生进行系统跟踪与回访,统计学生欠缺的知识和技能,倾听用人单位对学校培养的人才所提出的要求和标准,通过此举措为培养学生提供积极地、切实可行的意见和建议。在努力寻求适合辽宁省高校的治理经验的同时,也要积极主动地学习外国的经验,建立适合于辽宁省高校的淘汰机制。对教育质量水平较低、教育与教学管理混论、自律性与自治性不强的办学单位给予严厉的处罚,如停止招生、取消招生资格、取消办学资格等。杀一儆百,使得高等院校认识到进步与发展的重要性,认识到政府对高等院校发展的重视。通过这一举措,高等院校会更积极主动地进行自身特色的发展,为经济社会的发展与进步作出贡献。

2.促使地方高校合理定位与分工,增强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理念

随着高校与社会之间的关系日益密切,高等院校的办学实践越来越直接服务于不同层面的社会需要,满足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人群。因此高等学校必须进行合理的分工和定位,办出不同的特色。正如美国教育学家伯顿·克拉克曾指出:“对各高等院校进行分工已经变得越来越有必要,因为这有利于不同单位全力投入不同的工作。不同层次的专业培训,不同类型的、适合于不同学生的一般教育,复杂程度不等的研究(从最基础的理论研究到最侧重应用的研究),所有这一切都可以因院校分工后产生了各类相应的组织结构而得到承担。”目前,辽宁省尚没有权威部门对高校系统进行明确的分工和定位,这就加剧了高校之间的盲目攀比之风。为了保证高校的均衡与可持续发展,地方政府应对地方高校进行合理的科学统筹规划,使地方高校在职能、等级、服务方向、专业以及学科的设置等方面进行合理的定位和分工。不同的职业导致不同的人才需求,不同的人才需求导致不同发展方向和发展目标,发展目标的不同最终导致了高校定位和分工的不同。高等院校是服务社会的中坚力量,应该理智对待自己在地方社会的角色定位,积极主动地为地方社会和经济的发展服务,在服务中体现出自己的特色。

3.建立外部督导队伍

建立外部督导队伍,提高高校建设与管理的社会参与度是提升高校社会服务能力的关键。目前参与学校建设与管理的队伍均由政府人员与专家学者组成,公平性与社会参与度均较低,很多高校目前还没意识到引入外部督导队伍的迫切性和重要性。在经济危机的挑战下,国家出现了财政紧张、办学经费不足的问题,省属地方高校引入外部督导队伍,让社会各界都参与到高校的治理、管理与决策中来,不仅有利于学校和社会的交流与沟通,为社会的进步作出应有的贡献,更好地服务于经济社会的发展与科技的创新,而且还会为学校的建设与发展赢得更多的经费支持。督导队的成员应该由专家学者组成的学术团体、各个领域的专职人员以及社会人士组成。督导队伍的主要任务是用不同的标准去评估不同的类型、不同层次的高校教育质量,注重院校的特色建设与发展,在基本框架中去评价高校的发展与进步,但并不否认高校的特色,而是鼓励高校的特色发展,让高校自己确立目标,评估的重点是看高校是否达到了自己所确立的目标。就辽宁省的发展状况来看,急需建立一个督导队,并且也具备了建立督导队的一切条件。督导队伍的设立既体现了高等院校服务于辽宁省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和科技创新的要求,同时又体现了省高校的办学特色。

4.扩展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的任务与责任

2004年,根据辽宁省政府批准的《教育为振兴辽宁老工业基地服务行动计划》以及辽宁省教育厅、国税局、地税局制定的《关于辽宁省高等学校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服务计划的实施方案》和《关于申报辽宁省高等学校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的通知》要求,经专家组评审意见,认定东北大学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等24家高校的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此时的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的任务是为辽宁省的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全方面的服务。随着时代的变化和高等院校的发展,有必要扩展服务中心的任务和责任。服务中心在为企业提供咨询服务的同时也要使各个企业参与到学校的建设和管理理中来。积极地鼓励企业界对高校的建设和管理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提出社会服务方面存在的问题等。服务中心要高度重视企业界所提出的建议和意见,并根据学校发展的实际情况收集和采纳对学校建设和管理有帮助的建议和意见,将其上报给上级主管部门。这样做可以有效打破高校建设和管理过于封闭的局面,使社会各界都能参与到高校的建设和管理中来。

诚然,高校的社会服务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在提升高校社会水平和能力的过程中需要关注和解决的问题很多,有待进一步研究与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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