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急见刊

电视购物“雷倒”消费者

王洪东  2008-11-25

电视购物本为舶来品,它凝聚了很好的营销手段,它把广告和直销紧密结合起来,简省了4p中“渠道”这个环节,直接做市场终端。电视购物企业通过电视台播放大量广告,消费者受电视广告的影响而采取电话订购,然后电视购物企业通过物流企业将消费者所定商品直接送达,这就算一个比较完整的电视购物营销流程。如此看来在电视购物的整个营销流程中,中间环节大大减少,营销人员大大减少,这就降低了营销成本;由于电视购物采用广告轰炸的聚焦策略,因此能快速启动市场。 由此可以看出,电视购物这种营销模式具备营销成本低、盈利水平高、启动市场快、营销效率高、营销操作易、营销周期短等优点。

当然国外企业采用电视购物这种营销模式有严格的条件, 一是必须是依法注册的合法企业;二是必须遵守广告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三是必须有一定资金要求、固定资产、信誉担保等;四是必须是鉴定合格的优质商品;五是必须是商品价格合理,一般为价格适中或低廉;六是必须有良好的销售服务,尤其是售后服务;七是必须有准确的付款方式、送达时间 、退货换货退款保障等;八是必须提供合法的销售发票;九是商品必须标注企业名称、企业地址、商品名称、企业商标、规定语言、规范文字等;十是必须保护消费者的信息安全等。以对电视购物企业的要求来看,上述条件只是最基本的条件,具体到某一国家它们基本有严格、完备、详实的要求。

那么看一下,国内有几个企业能达到上述国外电视购物企业的运营条件呢?恐怕是凤毛麟角!或者很难找出!

让我们先看一下国内电视购物企业的现状吧!

A.假造假说假,有些所谓电视购物企业本身就是没注册的假企业,没有具体办公地址,流动“作业”,骗一次换一个地方;产品是假的,根本就没法用;宣传是假的,自己杜撰“权威机构”进行宣传;电视画面是“特殊加工”,实际上完全是造假;自造概念进行伪科学的兜售;产品是三无产品,有些甚至标注外文麻痹消费者等。

B.吹把一说百,把产品的功能无限扩大,扯虎皮做大旗,请来名人代言商品,甚至把商品宣传的无所不能。

C.空承诺为空,售前百般承诺,几乎任何事情都答应,可以说对消费者有求必应,实际上完全是空头支票,等到业务成交后消费者才发现上当,比如没有发票、没有售后服务、不换货不退货不退款、不是选定产品等。

D.煽诱惑煽情,电视购物广告的主持人煽情宣传,无所不用其极,仿佛真的天上掉馅饼并机不可失,以此煽动不理性的消费者冲动订购商品。

E.偷偷梁换柱,电视上宣传的商品与实际销售的不是同一种;电视画面上的商品有鉴定证书,而实际销售商品则没有;包装盒酷似真品,实际商品则是假的。偷换概念,把一些时兴的概念给商品胡乱套上忽悠消费者,故作神秘状刺激购买。或者故意把一些东西说的模棱两可,含糊其辞,误导消费者,逃避惩罚,以便给自己留出更多的“欺骗空间”!

F.廉价格优惠,有些电视购物企业总是宣称价格大出血,或说限量产品,或说促销产品,他们总是拿市面上的某一商品跟自己的商品相比,比性能比价格,得出的结论往往是“物美价廉”(实际上他们销售的商品,跟市面上的商品根本没有可比性,他们的商品多是三无商品,商品低档、粗糙、模仿。),给人“白捡”的错觉,从而诱惑购买。

实际上,国内一些电视购物企业充分利用了消费者心理,并以此来达到“销售”目的。

A.爱贪便宜的心理充分利用了一些消费者爱贪小便宜的心理。

B.求新求异的心理有些消费者总是对新生事物充满好奇或渴望,或者希望自己买到的商品与众不同。

C.画饼充饥的心理有些电视购物企业把一些根本就没有的功能,或者现实中无法实现的功能,附加到产品宣传上,给消费者心理上的满足。

D.见识短浅的心理有些购物企业利用消费者专业知识或商品知识的缺乏,以及商品销售信息的不对称,故意歪曲或夸大宣传,来迷惑消费者购买。

E.病急乱医的心理 有些人因为生病多处求医,医治无效,于是电视购物企业趁此鼓吹其商品的神效,往往能获得消费者的“青睐”。

F.不懂法律的心理有些电视购物企业钻了法律的空子,毕竟国内相关法律不健全,大多数消费者对法律也不甚明了,消费者即使上当也无可奈何。

当我们看完国内电视购物企业现状后,大概也就明白国内电视购物企业被国民唾弃的原因了,其命运不济也就不足为奇了!

追根究底,有些电视购物企业并不是合格的电视购物企业,而是唯利是图,视诚信如敝履,不讲道德,更不讲法律,自毁前程,是电视购物企业彻底“雷倒”了消费者,是电视购物企业屡次欺骗了消费者,所以消费者增加了免疫力,凡是电视购物一概不买!因此最终电视购物企业也只能“望钱兴叹”了!

其实电视购物这种营销模式本身没有错,错的是国内一些从事电视购物的企业和人员,他们没有学到或者根本没去学电视购物的精华,但却用其为幌子,大行欺骗之道。之所以出现这种“大肆欺骗”的状况,除了电视购物企业要负责任,相关媒体、国家管理机关、代言人等都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可以预言,长此以往,电视购物企业在国内将步入保健品、传销的后尘,用不了多久将绝迹国内!因此,我们呼吁负责任的电视购物企业行动起来,以诚信、道德、法律为准绳,充分发挥电视购物的营销优势,全面淘汰“伪电视购物”企业,来重塑电视购物企业的形象,挽回电视购物企业的颓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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