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急见刊

开放经济条件下我国农业保护的理论综述

佚名  2006-02-05

摘要:开放条件下我国农业不仅面临着与国内非农产业在资源上的争夺,而且面临与国外农业在市场上的竞争,因而对当前我国农业保护进行归纳和具有理论和现实意义。

关键词:开放经济 农业保护 非垄断----垄断的不对称

开放经济条件下,一国农业不外乎面临着两个方面的竞争:其一是国外农业与本国农业之间的竞争;其二是国内其他产业与农业之间的竞争。所以一国农业保护理论也包括以上两个方面:一方面是面对国外农业竞争时如何保护本国农业,使本国农业在国际市场上拥有持久的竞争优势;另一方面是面对国内其他产业竞争时如何保护农业,使国民经济快速协调发展。

鉴于此,本文把农业保护的含义界定为:在符合WTO规则的条件下,政府通过一系列保护与支农措施,一方面使国内农业受到的支持程度高于其竞争国水平,另一方面使资源总体上无偿从非农产业转移给农业,而不是从农业转移给非农产业,从而创造良好的农业宏观调控环境,建立完善的市场体系,提高农业资源使用效率,进而增强农业综合实力,确保我国农业在产业间公平竞争和国际间竞争公平,最终实现农业及国民经济持续、协调、快速发展和农民收入提高的目标。

一、从国外农业角度出发我国农业保护的理论内涵

以国外农业为参照系,我国农业保护理论主要包括:

1、李斯特的保护幼稚产业理论

德国著名的古典经济学家李斯特强调扶持有前途的幼稚产业,认为当某一产业刚刚开始发展就遭遇国外强有力竞争对手时需要对其进行保护。原因在于:“财富的生产力比财富本身,不晓得要重要多少倍,它不但可以使已有的和已经增加的财富获得保障,而且可以使已经消失的财富获得补偿”[1]。李溦、冯海发、史清华在《论农业保护的公平与效率》(经济,1993)一文中指出,农业是建立在土壤学、动植物生、遗传工程学、微技术、光电子技术和经济学等基础之上的典型的知识密集型产业,它的知识密集程度甚至比其它产业更高,认为化以后的将是一个新的农业[2]。发达国家已具有高度发达的现代农业,而现代农业在我国尚属起步阶段,是典型有发展前景的幼稚产业,急需进行保护。

2、凯恩斯的超保护理论

20世纪30年代世界经济大危机之后,以凯恩斯为代表的超保护贸易主义迅速崛起,使农业保护迅速成为世界潮流。凯恩斯认为:一国进出口贸易差额的变化(增加或减少)与国民收入的变动之间客观存在着一种依存关系,这种关系称之为外贸乘数或倍数。农业在我国是典型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到目前为止,仍是吸引广大农民就业的主战场,而国外发达国家农业采用的是大规模机械化,是土地和资金密集型产业。由该理论可以得出农产品过度进口不仅严重关系到我国粮食安全和社会稳定,而且会导致大量的农民失业,使本来就不景气的农村消费市场雪上加霜,因而急需保护。

3、战略贸易理论

战略性贸易理论是由新贸易理论学者提出的。该理论建立在20世纪80年代发展起来的不完全竞争和规模经济理论的基础之上。战略性贸易理论认为由于国际市场上的不完全竞争性和规模经济的存在,一国政府可以通过补贴或保护国内市场的手段,扶持本国战略性产业的成长,增强其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以获得规模经济的收益,夺

取市场份额。战略性贸易理论的观点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如果一国政府通过各种手段能达到实现本国公司而不是外国公司获得先发优势和实现规模经济,则政府应该采取措施。二是如果政府对本国某一行业的干预能帮助国内克服已获得先发优势的外国公司所设置的市场进入障碍,政府则应进行干预。现代农业是一个具有先发优势和规模经济的产业,而发达国家已经在现代农业和现代生物技术上获得了先发优势和规模经济,国外转基因大豆对我国传统大豆的冲击就是一例。因而我国急需农业保护,目的在于在其他国家尚未建立先发优势的农业领域建立我国的竞争优势;在其他国家已经建立先发优势的领域,通过保护克服对方的先发优势,建立起我国的竞争优势。

4、“粮食安全”与“国家安全”理论

“粮食安全”理论认为,“粮食安全的最终目标应该是,确保所有的人在任何时候既能买得到又能买得起他们所需要的基本食品”。“国家安全”理论则认为,自由贸易的结果使得各国生产的专业化程度越来越高,这必然会使某具体的国内产业萎缩到出于战略性考虑的规模之下,从而使本国对外国的经济依赖性大大增强,一旦发生战争或国家之间的关系紧张,贸易停止,就可能对国家的安全形成威胁,因此,关系到国家安全的一些重要战略物资必须以本国生产为主,不能依靠进口。这些重要商品包括粮食、石油等,当生产这些商品的行为面临国际市场竞争时,政府应采取措施予以保护。

5、实现国际间农业及农产品的公平竞争

国际间农业公平竞争是指国内农业与国外农业之间公平竞争。具体可以通过各种指标来衡量,如PSE值。PSE(Producer Subsidy Equivalent)即生产者补贴等值,其含义是假定取消所有现存的政府对农业的扶持措施,而由此造成的农业收入的减少额同其原来的收入额之比的百分数。根据对PSE值的,我国农业PSE%值一直为负,如1986年为-36.76(冯海发,1995),1993年为-24.07(印文郁,1999),1999年为-18(张莉琴,2001),而发达国家农业PSE%值却一直为正,而且很高,1986~1988年经合组织成员均值为38,1999~2001年经合组织成员均值为33(OECD,2002)。因此,为了体现WTO的公平竞争原则,我国就应对农业进行适度保护。

6、改善我国贸易条件

我国是农产品进口大国,尤其在粮食进口方面。国际贸易的大国理论表明:农产品进口大国采取贸易保护政策一方面可以抑制进口,保护国内农业;另一方面可致使国际农产品价格下降,在进口一定量农产品条件下节约外汇。开放经济条件下,一方面,世界农产品市场的变化将对我国国内农产品市场发生;但是另一方面,由于我国是一个农业生产和消费大国,因此对世界市场不会只是简单地被动适应,还会对世界市场产生反作用。所以,该理论认为实施农业保护有利于我国进口到价廉物美的农产品。二、从国内其他产业角度出发我国农业保护的内涵

以国内其他产业为参照系,农业保护理论主要包括:

1、农业是首要的基础产业理论

该理论认为:首先,农业是人类存在的基础。在人类赖以生存的生活资料中,食物是最基本和最重要的,而食物只能通过农业生产。农业生产利用植物的光合作用吸收太阳能和界的无机物合成碳水化合物等营养要素的功能,其他产业至今无法替代。其次,农业是国民其他部门赖以独立化的基础。没有农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没有农业剩余产品的出现,就不可能有国民经济其他部门的产生。最后,农业是国民经济各个部门进一步的基础。农业对国民经济的健康有序发展有着四方面的贡献:产品贡献、市场贡献、要素贡献和外汇贡献。没有农业的发展,国民经济就无法健康协调发展,就会落入“李嘉图陷阱”。建国以来,我国已经三次落入“李嘉图陷阱”,即1958~1963年,1967~1975年和1978~1981年。国民经济其他部门能够发展多少或者以怎样的速度发展,归根到底要受到农业生产力水平的限制,因而应对农业进行保护,使农业得到优先发展。

2、农业的弱质性理论

一般认为农业是一个天生具有弱质性的产业,无法在市场经济中与其他产业进行竞争。《史记·货殖列传》中说:用贫求富,农不如工,工不如商,刺绣文不如依市门。与国内其他产业相比农业弱质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农业生产不仅面临着巨大的自然风险,同时也面临着巨大的市场风险。

由于农产品主要用于满足人们的饮食需要,对农产品的需求受到人们生理的限制,这使得农产品的需求价格弹性和收入弹性都比较低。农产品价格弹性小,导致农产品价格容易大起大落;农产品收入弹性小,导致农业在国民经济中比重趋于下降,这必然导致农业比较效益低于其他产业;农产品还具有易腐性,生产周期又特别长,因此市场调节严重滞后,市场盲目性和滞后性的缺陷在农产品市场上被放大。与农业相比较,其他产业主要面临的市场风险、自然风险较小。这些都体现了农业的弱质性。

(2)与其他产业相比,农业最趋于完全竞争。

农业的厂商(农民)多且分散,产品又无差异,不可能形成垄断,农民对农产品不具有价格制定权,只能被动接受市场价格,而其他产业多多少少都具有一定的价格控制能力。根据相关,其实农业与非农产业的关系和发展家与发达国家的关系极为相似,都存在着非垄断——垄断的不对称。在他们竞争过程中,趋于分散的一方(非垄断方)将在竞争过程中处于不利地位,相反,趋于垄断的一方将在竞争过程中处于有利地位。下面用一个案例加以解释。

案例:美国食糖进口配额政策。由于进口配额政策的实行,美国市场的食糖价格比国际市场高出40%以上,生产者从中受益10.66亿美元,而消费者剩余损失16.46亿美元,美国的净福利损失为5.8亿美元。但是,将消费者损失平均到每个消费者,年均只有6美元。因此,对单个消费者来说,他(或她)并没有动力去反对美国食糖市场保护政策。而美国食糖业工人只有大约12000人,将进口配额带来的生产补贴分摊到每个食糖生产者为每年9万美元,因此不难理解为什么美国食糖生产者会极力鼓吹进口配额政策。最后的结果是美国实施食糖进口配额政策。这说明了趋于分散一方(非垄断方)在现实中处于不利地位。[3](案例来自《国际经济学》,保罗·克鲁格曼、茅瑞斯·奥伯斯法尔德著,中译本,P186,1998年)。

为什么会发生上述现象呢?其实也可以借用博弈论中“智猪博弈”模型来加以解释:假设猪圈里有两头猪,一头大猪,一头小猪。猪圈的一头有一个猪食槽,另一头有一个按钮,控制着猪食的供应。按一下按钮会有10个单位的猪食进槽,但谁按按钮谁就需要付2个单位的成本。如大猪先到,大猪能吃到9个单位,小猪只能吃1个单位;若同时到,大猪吃8个单位,小猪吃2个单位;若小猪先到,大猪吃7个单位,小猪吃3个单位。图1列出对应不同战略组合的支付水平,均衡结果是小猪等待大猪按。原因很简单,同样的成本付出对于大猪(食糖生产者即垄断方)来说是值得的,而对于小猪(食糖消费者即非垄断方)来说是不值得的,也承担不起。可见,趋于竞争的一方无法与趋于垄断的一方进行平等竞争。而我国农业人口在12.76亿总人口中占了62.34%,达7.96亿人(国家统计局,2002),农民处于数量众多、极其分散的一方;相反,从农民手中采购农产品的则较少,处于相对有优势一方。

这种由于非垄断----垄断的不对称所导致的弱质性还可以用农产品为基础的初级产品贸易条件来得到实证。农产品贸易条件是指一定时期的农产品价格指数与同期非农产品价格指数的比率来反映,即农产品贸易条件(N)=农产品价格指数÷非农产品价格指数。其经济学含义是:要卖出多少单位农产品才能换回一个单位非农产品。假定基期N=1,当N>1则表明农产品贸易条件在改善;当N<1则表明农产品贸易条件在恶化。“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国际贸易商品价格变化的一个显著特征是:初级产品价格趋于下降,制成品价格趋于上升” [4](摘自《国际贸易实务》,第29页,董瑾主编,高等出版社2001年出版),即初级产品贸易条件趋于恶化。原因在于初级产品生产者趋于完全竞争,而工业制成品趋于垄断。

(3)从波特的五个竞争力量理论角度来看

将波特的五个竞争力量理论(波特的五个竞争力量即现有竞争者、潜在竞争者、替代业者、采购者、供应者)运用到农业角度来看,首先,农业现有竞争者多而产品又无差异,导致低层次恶性竞争;其次替代业者众多,进而导致不同农产品之间价格的相互抑制严重;再次上游供应商(农资部门)存在着垄断,而导致农业生产资料价格、生产成本居高不下;最后加入WTO后我国农业的潜在竞争者增加,而且它们的优势远远大于我国农业。因而导致我国农业作为一个产业在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弱质性明显。从市场营销角度来看,市场营销强调4P组合,即产品、价格、促销、渠道的四要素组合。首先从产品看,产品分为核心产品、形式产品和延伸产品,而绝大多数农产品现在只做到核心产品层次,急需提高农产品的外延价值;其次从价格看,因为农产品的无差异性和生产者众多,农民在农产品的价格制定过程中处于被动的不利地位;再次从促销看,我国现有农产品基本上没有多少促销措施,与美国农产品的促销手段相差甚大;最后从渠道来看,由于农产品具有易腐性,只适合短渠道,而我国农产品销售渠道过长,中间环节过多,不利于销售。这些因素也凸现了我国农业的弱质性。

(4)从农业生产特点来看

首先农业的生产对象是动植物,它们本身具有特定的生长发育,对其生存的外界环境有着比较严格的要求,生产周期长,具有较强的季节性和地域性。与之相比,非农产业的生产具有非生命性特征,非农产业生产对时间、空间几乎无选择性,且生产周期一般比较短。

其次对生物体进行的技术革新要比对非生物体进行的技术革新要缓慢得多,在同样长的时间内农业中产生新的技术的数量要比非农产业少得多,而且农业生产的季节性和地域性使一项革新技术的长期推广和大面积推广比非农产业难度大,这些都导致农业技术进步慢于非农产业技术进步。进而使得农产品的价值劳动生产率要比非农产品的价值劳动生产率低得多。

最后农业的投资增长速度也慢于非农产业,原因在于:(1)农业生产周期长、季节性强使农业资金周转缓慢,固定资产利用率低,价值回收慢,造成人们不愿向农业投资。(2)农业是一个高风险的部门,农业生产要依靠绿色植物的光合作用,而自然条件的变化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为此农业生产经营者要承担较大的自然风险,因而人们不愿把资本投资于农业。(3)由于农产品生产者的弱小性和分散性导致农产品生产者对市场价格反应具有高度同一性,使得价格信号对生产者容易产生误导。当产品的供给弹性大于需求弹性时,价格和产量波动幅度逐渐加剧,形成一个向外扩张的发散型蛛网,引起市场价格经济性大幅度波动。因此农业生产经营者承担着巨大的市场风险,进一步导致人们不愿向农业投资。(4)农业部门的投资报酬递减规律限制了人们对农业的投入。根据经济学上的木桶原理,由于土地的不可再创造性,在农业生产中,土地稀缺构成了农业投资增长的瓶颈。

3、农业的正外部性理论

有关研究表明,19世纪12个发达国家的农业生产率和工业增长率之间存在着很高的正相关关系(相关系数R2=0.81);在我国,农业产值每波动1%,则引起以农副产品为原料的轻工业、(其他)轻工业、工业总产值及社会总产值相应波动2.44%、2.85%、3.16%和2.28%。另外农业是地球上最大、最完整的生态经济系统,它一方面提供农产品,另一方面提供生态产品(清洁的空气、优美的环境等)供人类消费;农业水利设施具有蓄水、防洪和发电等综合功能;水田具有对地下水资源涵蓄功能;郊区农业具有观光功能;植被具有生态功能,保持水土和调节功能,等等。可见农业具有很高的正外部性,但农业无法获得相应的补偿,从而可见我们应该对农业进行必要的保护。

4、改造传统农业与人力资本投资理论

美国著名经济学家舒尔茨认为:尽管传统农业相对落后,农业劳动力存在着季节性等短期、局部剩余,但在传统的农业技术下,农业劳动力的利用是无剩余的。除非农业技术结构发生变化,否则农业劳动力的减少只能导致农业生产率下降,破坏农业生产力,加剧农业生产的恶化,进而反过来阻止转移过程正常进行。技术停滞是传统农业的最基本特征,也是传统农业落后和贫困的主要原因。为了发展传统农业,必须改革现行的土地制度,并在价格、资金信贷、科研和教育等方面采取国家扶持政策。舒尔茨建议,应该从政策上鼓励对农业的人力资本投资,重视对农业生产技术的改进。三、综合性农业保护的内涵

1、国家竞争优势理论

美国哈佛商学院教授波特(Porter)在1990年出版的《国家竞争优势》一书中指出:一个国家在某一行业建立和保持竞争优势的能力取决于四个基本变量,即:要素禀赋、需求状况、相关产业和辅助产业及行业战略、结构和竞争。由此可见,我国农业作为一个产业想要在国际上具有竞争优势,政府必须提供综合的支持措施。

2、提高农产品的竞争层次和竞争手段

从竞争层次来看,产品竞争具有五个层次,由低到高分别为供不应求(基本不存在竞争)——价格竞争——质量竞争——品牌竞争——与消费者形成战略联盟。我国农产品刚刚摆脱短缺阶段,现在正处于价格竞争层次,总体竞争层次低下。我国应实施对农业适度保护,实现农产品的深加工,提高农产品需求弹性、收入弹性及附加值,延长储藏时间等,提升农业竞争层次,尽快过渡到质量竞争、品牌竞争层次上,从根本上避免农产品一旦供过于求价格就一落千丈的现象出现;从主导要素变迁次序看,随着,创造财富的主导要素会发生变迁:开始是劳动,随后是资本,然后是一般技术,最后是创新技术。我国现行农业创造财富还处于劳动阶段,靠天吃饭,很少有较大的资本投入。按主导要素升级理论,我们应该逐步达到资本阶段,这个阶段要求大量的投资,但农民自身缺乏资本,因而需要国家大力的投入。鉴于此,我国应实施农业保护,提高农产品竞争层次,增加农民的资本积累。因而国家应加大对、农业基础设施的投入,对农民投资农业机械进行适度补贴。

3、生产者地位应该平等理论

亨·萨·梅恩在《古代法》中指出:“迄今为止进步的运动都是从身份迈向契约的运动”。在我国,改革开放之前农民只能固守在土地上务农,且不能享受市民所享受的各种福利待遇,这就是典型的身份社会的特征。改革开放以来,农民不满足于固守在责任田上,开始追求发展,在此过程中农民确实经历了“从身份到契约”的转变,然而,由于农民没有城市户口,很难真正享有一般意义上的“国民待遇”。而我国农业作为一个产业要想与其他产业及国外农业公平竞争,生产者主体之间的公平是必不可少。

[1] [德]李斯特.《经济学的国民体系》.商务印书馆1961年版。

[2] 李溦、冯海发、史清华.“论农业保护的公平与效率”.经济,1993年第7期。

[3] 董瑾主编.《国际贸易实务》.高等出版社,2001年出版。

[4] 保罗·克鲁格曼、茅瑞斯·奥伯斯法尔德著.《国际经济学》.人民大学出版社,1998年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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