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管理


试析以打促建,进一步完善专业市场的治安管理和经营监管体系建设

论文摘要 专业市场是荔湾地区商业贸易的传统品牌,在市场繁荣的背后,存在着治安秩序混乱、刑事案件多发的隐忧。在2011年至2012年第一季度审查批准逮捕的案件中,发生在区内各专业市场的案件共138件181人。其中,2012年第一季度批捕23件26人,同比上升43.8%和30%。如何创新专业市场的管理机制,预防和减少刑事犯罪,是司法机关、政府职能部门需要深入研究的课题。论文关键词 专业市场 商业贸易 刑事犯罪一、专业市场治安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一)盗窃等侵犯财产犯罪比较突出 从批捕的专业市场案件看,盗窃案共90件100人,占总数的65.2%和55.3%;抢夺、抢劫、诈骗(含合同诈骗)案共16件18人。这些侵财案件的特点:一是作案对象主要是专业批发市场商铺经营者及其顾客,包括盗窃存放、运送过程中的批发商品和档口内、顾客身上的现金及贵重物品,当中尤以发生在十三行服装批发市场,环市西、站前皮具、鞋材、服装批发市场的盗窃案较为突出。二是案发地段集中在场内人流、物流集中的经营区域,有部分案件则发生在市场公共、配套区域,包括电梯、门口、停车场等地。三是案

2013-05-22

试析治安管理处罚法对未成年人的程序适用研究

论文摘要 程序法如同桅杆顶尖,对船身最轻微的运动也会做出强烈的摆动。可见,程序正义举足轻重。近年来,中国的法制化进程不断推进,程序法再次受到全社会的广泛关注。《治安管理处罚法》是一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规范公安机关及其民警履行治安管理职责的重要法律。其对未成年人也适用,但其在程序上还存在一定的问题,容易导致司法权力滥用,以致未成年人的权利不能全面的维护,本文首先对一些基本概念理清,然后通过逐步分析归纳的方式,对未成年治安案件的程序进行研究。论文关键词 行政程序 治安案件 程序正义一、程序、法律程序和行政程序的理解“任何社会形态下公共管理权力都需要通过一定的程序规则来运行” 行政程序是法律程序的一种,而法律程序在现代社会除程序本身所具有的技术含义以外,还被赋予规范权力正当行使并保护人权的含义,实质是一种正当法律程序。一方面程序含有技术理性因素,另一方面程序最直接关联民众的利益诉求,是公民面对行政权力最直接、最重要的权力保障机制。理解行政程序的内涵,需要把握几点: 一是程序表现为过程,从程序启动到结束。有些长的过程是由若干短的过程

2014-07-02

关于简析《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价值取向

论文摘要:制定法律的首要问题,不是法律规范的制定,而是价值取向的选择。《治安管理处罚法》体现出的价值取向即制约权力与保护权利。加强对公安机关治安管理处罚权和强制权的配置,保障公民权益;规范公安机关权力的运用,保障公民权利。从而实现制约权力与保护权利统一的价值取向。论文关键词:治安管理处罚法;价值取向;权力制约;权利保护一、问题的提出研究《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价值取向,首先要明确价值取向的含义。价值取向指的是一定主体基于自己的价值观在面对或处理各种矛盾、冲突、关系时所持的基本价值立场、价值态度以及所表现出来的基本价值倾向。一部法律的价值取向反映的是立法者在立法过程中处理各种法律关系时所持立场。2006年起施行的《治安管理处罚法》(以下简称处罚法)从立法内容上看较之《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重大的变化是赋予了公安机关更多更大的治安管理处罚权和强制权,这主要体现为应受治安处罚的行为范围得以扩大,治安处罚的种类增多,增设了治安管理中必要的强制措施等。同时,在权利行使方面规定了一系列重要制度加以规范。这集中体现为处罚权与强制权

2012-07-18

试析我国旅馆业治安管理模式的优化与选择

论文摘要:理性分析当前旅馆业治安管理的管理理念、系统结构与操作方法,逐步弱化政府主导、国家管控的治安管理模式,培育与发展旅馆行业协会,加强旅馆业治安管理法治化建设,逐步从行业自律与行政管理相结合的管理模式过渡到以行业管理为主的模式,实现旅馆行业自律、自我管理将是旅馆业治安管理模式改革的方向与选择。论文关键词:旅馆业;治安管理模式;优化;市场化新时期我国旅馆业发展迅速,旅馆业在数量、档次、功能等方面变化巨大,旅客流量剧增,同时,旅馆业的发展也带来了较为突出的治安问题,其治安管理难度也随之加大。旅馆业治安管理已成为公安机关特种行业治安管理中最复杂、最繁重的一项管理,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处于旅馆业治安管理的前沿,是维护旅馆业治安秩序的重要职能部门,在我国社会管理与创新的大背景下,如何创新和加强旅馆业的治安管理,为旅馆业的发展创造良好治安环境,是公安机关治安部门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我国旅馆业治安管理现行模式的理性分析一般认为,模式是某种事物的标准性形式或固定格式,而管理模式是从特定的管理理念出发,在管理过程中固化下来的一套操作系统。

2012-06-11

治安系治安管理专业公安局实习报告

因学校的安排,我校04级治安系治安管理专业.侦查系.法律系等专业的同学于7月份至10月份时间到全国各地公安局或派出所去实习.我所实习的单位是江西省万载县公安局刑事警察大队.万载县公安局现有民警300多名,其中刑警大队有民警28名.刑警大队坐落于万载县公安局内靠西北方向,与花炮缉私大队,禁毒缉私大队共占一座大楼.一二层为刑警大队.刑警大队现分四个侦查中队,另外还有一个技术中队,由教导员,副大队长,副教导员等分管各个中队.实习是将自己在大学所学的理论知识运用到实践中去的一个转换过程.几年的大学是否学有所长,是否学以致用,通过三个月的实习就能够达到很好的检验效果.一.我的实习亲身经历7月份的万载县天气是那么的酷热,白天县城的人寥寥无几,到了晚上八点至十点,县城人数达到一天当中最大人数.实习的时候我一直住在刑警大队,我们在值班室时不时地接到报案的电话.喂!刑警大队吗?马步帮派的人在阳乐宾馆外的停车场打架,有2个人还中了枪(改装小口径手枪),还被砍了几十刀,你们赶快过来人啊!要出人命了!由于晚上值班室就剩值班人员和我们几个实习生在,人

2011-12-09

关于简析治安管理课程实训教学的有效开展

[论文摘要]当前,治安管理课程实训教学活动的开展尚未形成体系,形成正确的实训教学设计思路、准确定位实训教师角色、着力提升教师实践能力、夯实实训教学硬件条件、科学设定实训考核标准、有效驾驭实训教学过程等就成为有效开展治安管理课程实训教学的必要途径。[论文关键词]治安管理课程 实训教学近年来,公安院校大都针对治安专业实践性强的特征,相对强化治安管理课程实训教学活动的开展,但尚未形成体系,未形成整体合力,实训教学效果自然无从谈起。“理论脱离实践、动手能力差”的治安人才培养缺陷并没有得到改观。有效开展治安管理课程实训教学,对于造就具有从事治安管理实际工作的应用型人才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一、确立正确的实训教学设计思路治安管理课程实训教学应当重视当前教学和未来职业的平衡,注重课程教学与未来警察职业岗位的适应性,使得课程教学适合公安行业的发展需要。故要秉承“警学结合、战训合一”的设计理念,坚持科学性、时代性、实践性和针对性的统一,要求理论紧密联系实际,全面贯彻“教、学、训、战”一体化的教学训练模式。要以治安业务为内容,以实践工作操作为

2011-11-15

试议网络时代治安管理问题

: 论文摘要:互联网的普及和发展使社会的面貌发生了重大的改变,互联网在给人们带来便捷的同时,也给社会带来了不少问题,特别是加剧了社会治安的紧张局势。主要从社会治安管理的问题入手研究,分析了存在的问题,并针对问题提出了合理化建议。希望对加强网络治安管理能有所帮助。论文关键词:网络时代;治安管理;管理机制1 网络时代治安管理问题的主要表现1.1 互联网舆论良莠不齐,威胁了社会的稳定由于网络传播速度快、覆盖范围广,使得网络舆论目前已经发展为社会舆论的一部分。纷繁复杂的网络信息在网上蔓延的速度非常快,而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社会存在着诸多矛盾,这使得对现实不满和偏激的恶劣情绪常常通过网络扩大化。治安管理是和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一些过激言论、宣传黄赌毒的有害内容、揭露隐私的不良言论等,以及有人利用网络组织的大规模的犯罪活动,这些都严重威胁了社会治安的稳定。1.2违法交易日益增多使得互联网滋生出各种犯罪发布和传播虚假和欺诈信息、利用互联网进行伪劣、违禁品交易都影响了网络市场的秩序,威胁了社会的安定、和

2011-08-25

对于新形势下农村基层社会治安管理问题分析

论文摘要:我国农村地域广阔,人口居住分散,加之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交通、信息越来越通畅,农村流动人口增多,农村社会治安工作出现了新情况,遇到了新问题,农村社会治安面临着新的挑战。本文从强化农村社会治安管理,促进社会和谐的角度出发,深入分析了当前农村社会治安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成因,提出了科学的防范对策。论文关键词:农村社会治安;违法犯罪;基层组织;对策社会治安是指社会在一定的法律、法规及制度的约束下呈现的一种安定、有秩序的状态或状况,社会治安问题是指影响社会安定的各种矛盾、因素。一个地区社会治安的好坏直接关系到这个地区政治、经济、文化等秩序的持续稳定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健康发展。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明确指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并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目标任务概括为”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必须有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做保障。当前,农村的治安工作面临的环境和条件已经发生了很大变化,一些传统的社会治安控制手段表现出明显的滞后性,原有的运行机制和管理体制也难以适应新的需要,农村

2011-06-09

县公路管理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安排

县公路管理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安排 局属各单位: 公路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在县综治委的指导下,在县交通局的领导下,为“三项制度改革”的全面启动、深化改革进程,创新管理理念,拓宽经营渠道,以“建、养、收、管”行业工作为重点,突出“质量、安全、效益、形象”四大主题,打造“平安XX公路局”,全面提升XX公路工作新品位。经研究对2005年度公路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精神为指导,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为动力,打造“平安XX公路局”争创市级治安模范单位为目标,为深化“三项制度改革”工作的全面启动,构造和谐社会创造安全环境,确保年度“建、养、收、管”工作目标任务和企业改制工作顺利圆满完成,保驾护航。 二、健全机构,完善组织,加强领导,落实“平安公路局工程”的政治责任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是当今构造和谐社会做好维护社会稳定的一项重中之重“一票否决”的重要工作,力争努力做好,只有做好稳定,才能实现和谐,才能圆满顺利完成2005年我局各项目标任务和实现“企业改制”工作。为确保构建稳定和谐社会环境秩序,经研究决定,成立公路局社会治安综合治

2011-06-08

对《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法哲学思考和修改建议

【摘要】我国现行《治安管理处罚法》客观上突出了“处罚”,强化了权力,与我党和政府所倡导的“人性化”管理、“服务型政府”、“和谐社会”的理念不相适应,而且还会助长执法主体“权力本位”的优越感,不利于公众对“权力”的监督,反而容易导致权力的滥用。本文建议将《治安管理处罚法》修改成《治安秩序维护法》,突出治安执法主体维护社会治安的责任与义务,还公民的“权利本位”,定政府的“义务本位”。【关键词】治安管理;治安处罚;权利本位;治安法【正文】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名称、指导思想和一些具体内容不能很好体现“服务政府”、“人性化管理”的理念,应作修改。建议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以下简称《治安管理处罚法》)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秩序维护法》(以下简称《治安秩序维护法》)。现行的《治安管理处罚法》,顾名思义,可从三个层次上予以解读:一是治安法;二是治安管理法;三是治安管理处罚法。根据本文的逻辑结构,我们先议管理法和处罚法,后议治安法,最后提出修改意见。一、关于治安管理

2010-08-12

《刑法》与《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协调研究

关键词: 刑法 治安管理处罚法 协调内容提要: 《刑法》与《治安管理处罚法》在立法中重视了彼此之间的衔接,较好地体现了法制统一的原则。两部法律都将保障人权作为其立法价值选择。在总则方面,关于立法目的与任务、管辖权体制、行为与惩罚相适应方面都趋于一致。在行为及其处罚规定上,关于调整范围、构成要件、处罚体系构建、责任年龄与特殊人员的责任能力方面实现了衔接与协调。同时,处于同一位阶的这两部法律在彼此的协调方面尚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解决,以实现立法的更好统一,保证执法、司法的最佳效用。一、《刑法》与《治安管理处罚法》在立法价值选择上的协调 我国传统立法注重强调国家和集体的利益,个人利益相对被忽视。随着社会的进步和时代的发展,人们逐渐认识到个人权利在所有利益中的基础性地位,相应的,人权在我国立法中越来越受重视。近年来我国立法的趋势是,注重贯彻以人为本、尊重人权等民主内容,这些从我国《宪法修正案》、《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中可以清楚地看出。 《治安管理处罚法》是在《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基础上修改而成的。修改《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2010-07-24

论明代北京治安管理制度的特点

[论文关键词]:明代 北京 治安管理 制度 特点[论文摘要]:明代北京的治安管理制度以以保卫皇权为中心,维护封建专制体系为目的,在治安实施原则、治安主体及治安过程中体现出明代治安管理方面的许多特点。古代治安管理作为一个长期性的社会工作,一直以来备受统治者的重视。由于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和古代封建专制的社会特色,使得这种统治板块一直沉浮于其他行政、军事的职能之中,而相比之下,现代治安管理制度的研究进展却是非常迅速,为此,研究古代社会的治安管理制度无疑有现实性的意义。在明代中后期社会环境的影响下,在这种结合体系中,治安职能与治安实践产生了明显的差距,治安主体之间由于职能相同也会相形悖逆,许多治安职能出现了空白区域。北京治安管理制度也表现出许多新的特点。一、治安的实施原则与治安的实践结果产生了明显的距离此差距有两层含义,一则为:不能按法律的原则实施治安的职能,或严刑酷法或藐视枉法;一则为:治安惩罚条文繁多,而实践中却不能按其原则实施从而漏洞百出。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不能按法律的原则实施治安的职能。背离法律原则一

2009-12-11

治安管理领域行政强制措施辨析

摘要:通常所言的“行政强制措施”在行政法学体系中指的是“行政强制”,是与“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征收”等居于同一层面上的具体行政行为。以其适用目的为标准,可将行政强制措施分为即时性强制措施和执行性强制措施。以其调整的内容为标准,可将行政强制措施分为人身方面的强制措施、财产方面的强制措施和对经营活动(行为)方面的强制措施。关键词: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处罚;滥用现状一、目前公安实践领域中对行政强制措施的认识存在的问题(一)学理上对行政强制措施含义的理解通常所言的“行政强制措施”在行政法学体系中指的是“行政强制”,是与“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征收”等居于同一层面上的具体行政行为。1、行政强制措施的含义和特征。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主体为了保障行政管理的顺利进行,通过依法采取强制手段迫使拒不履行行政义务的相对人履行义务或达到与履行义务相同的状态;或者出于维护社会秩序、公共安全以及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的需要,对相对人的人身、财产采取紧急的即时性强制措施的具体行政行为的总称。(1)行政强制措施的主体

2009-11-06

行政拘留的听证问题——对《治安管理处罚法(草案)》的一点建议

论文关键词:行政法行政拘留听证立法建议论文摘要:对行政拘留的听证问题,尽管《行政处罚法》“武断”地将其拒之于门外,但这并没有消除人们的认识差异。事实上,对行政拘留拒绝听证,不但立法理由不足,而且将会导致实践中的尴尬。以行政拘留的暂缓执行制度取代听证制度也不科学。为此,建议立法者修正立法理念,在《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对行政拘留的听证问题进行重新定位。行政拘留是否应当进入听证程序,自《行政处罚法》颁行之后就一直是理论界争论不休的问题,尽管主流的观点是主张听证程序应当吸纳行政拘留,但这似乎并没有动摇立法者的“内心确信”。最近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治安管理处罚法(草案)》秉承了《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仍然将行政拘留排斥于听证程序之外。虽然立法的规律性告诉人们,今天的草案未必就是明天的法律,但是立法者在草案中完全移植《行政处罚法》所确定的救济模式即已表明,行政拘留进入听证程序的可能性不大。当然,我们并不认为理论研究的“成果”非要转化为具有普适性的法律,立法者在设计法律内容时也不应当囿于现有的研究现状。但问题的症结是,立法者不顾“呼声”而一味地固守着行政拘留的

2009-10-27

治安管理处罚权的扩张与规制——治安法立法之视角

[内容摘要]:新颁布的治安管理处罚法从立法宗旨上,既追求维护社会治安、保持社会稳定、实现和谐社会之目标,又追求人权保障与程序公正之价值,同时注重对公安行政执法行为的规范。较之原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治安法具有宽严更适度、程序更严格、处罚更规范、监督更有力的特点,从国家管理社会治安的目的与需要出发,扩张了公安行政执法机关之管理处罚权,规制了公安行政执法行为。[关 键 词]:治安法 管理处罚权 扩张 规制 缺陷众所周知,我国1997年对刑法的修订中,价值取向发生了重大转变,即由原刑法单纯强调刑法的社会保护功能,转变为既注重刑法的社会保护功能,又注重刑法的人权保障功能,实现了两种价值取向在刑法中的高度统一。[02]2005年8月28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法》(以下简称《治安法》),也实现了社会管理与人权保障两种价值取向的有机结合。该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以下简称《治安条例》)相比,更合乎中国国情,更能适应国家加强社会治安管理的需要,更符合宪法关于“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基本原则,具有宽严更适度、程序更严格、处罚

2008-03-04

治安管理处罚裁量初探

【摘要】由于各地对《治安管理处罚法》关于裁量部分的问题认识、理解不统一,加之有权解释机关对此问题的解释不具体、不透彻,出现了各地裁量标准不一、裁量随意性不断膨胀等现象。笔者借助本文提出观点,对《治安管理处罚法》中“情节较轻”、“情节较重”、“情节严重”的判定、法定裁量种类与酌定裁量种类的运用以及裁量方法等问题进行初步探析,以期促进基层执法机关逐步理清对此问题的认识。【关键词】法定裁量;酌定裁量;裁量方法【写作年份】2009年【正文】近年来,各地公安机关充分利用《治安管理处罚法》这一法律武器,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等方面作出了突出贡献。但是,由于各地对该法关于裁量部分的问题认识、理解不统一,加之有权解释机关对此问题的解释不具体、不透彻,出现了各地裁量标准不一、裁量随意性不断膨胀等现象,因此,有必要对该法裁量方面的问题进行探析。一、对“情节较轻”、“情节较重”、“情节严重”的理解《治安管理处罚法》从第二十三条到第七十四条,分别规定了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及量罚

2009-04-28

中国历代户籍治安管理制度溯源

摘要:中国是实行户籍制度最早的国家之一,本文追溯了三国至唐宋时代的户籍治安管理制度,旨在使当代读者明确,中国户籍治安管理制度,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历代管理制度的演变而承袭发展起来的。关键词:户籍;治安;制度;溯源 中国古代户籍制度和现代户籍制度从本质上讲没有什么区别,它们都是为维护国家统治秩序和社会治安服务的。然而,恩格斯指出:“社会制度中的任何变化,所有制关系中的每一次变革,都是同旧的所有制关系不再相适应的新生产力发展的必然结果。”古代社会,生产力低下,小的、供个人使用的劳动工具,保守的生产技术基础和小生产方式居于主导地位;商品经济极不发达。自然经济是社会的基础等,与这种封闭性的经济结构相适应。古代社会的政权都是高高地凌驾于整个社会之上的强权政体,带有极大的专制性、野蛮性和随意性。 然而,封建社会的社会分工不发达,不仅表现在经济领域,同时也表现在上层建筑方面,国家对社会的管理相对说来要简单得多,某一机构往往同时兼有多种职能。例如,不设置履行警察职能的专门的户籍管理和治安管理机构,在当时来说并不奇怪。下面,追溯三国到宋朝的基层治安机构和户籍制席的原形史略,可以见得它

2009-02-04